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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文吗?(1)

2016-11-25 13:36:40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郑熙青

我是一个研究粉丝文化的学者,同人文学是我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什么叫作“同人文学”,所以我在跟别人解释这个词的时候会偷个小懒:“同人文学,就是用别人的故事梗概、人物和背景,重新构思创作自己的故事。写作者都是原作的粉丝。就像《金瓶梅》那样,或者《故事新编》。”对于中国文学史有基本了解的人一般在这样的解释之后就能迅速明白“同人”一词的含义,但若是把这样的偷懒解释当真,并凭空号称“《三国演义》就是《三国志》的同人,一不小心混成了名著”的话,就只能说是文学史的门外汉了。

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样,大量明清白话小说都不是署名作者以天才一己之力创作而成,而是通过长期民间口头传统和表演传统逐渐演化定型而来的。如果说《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的话,按照同样的逻辑,《水浒传》当然也可以说是《大宋宣和遗事》的同人,可是这种说法多少有些无节制扩大化的意思。民间文学里的集体创作自然是某个故事的不断演化,都有一个最初的版本,然而这和当代网络上的二次写作毕竟相去甚远。

民间集体创作到底算不算同人,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另一件事情:“同人”一词究竟该如何定义?这定义的难点,首先就在于“同人小说”所描述的一系列文本,其文本自身并没有太多共同点。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这些文字都是基于另一些文字写成的,也就是说,定义这类文本的特点存在于文本之外,这就要求比较复杂多面的定义方式。美国学者Busse和Hellekson在她们的论文选本的序言中归纳道:同人小说(Fan Fiction)一般从宽泛到严密,有四个层次的定义。第一,所有的民间集体创作,都算同人,按照西方传统的惯例,可以上推到《荷马史诗》。第二,以现存文字的再创作为始,这可以算上中世纪的罗曼史。第三,在“作者”意识定型,资本主义版权意识开始出现的时候,例如对简·奥斯丁小说中的故事、人物和社会的再想象和再创作,就可以叫作同人。第四,如果同人小说以写作和分享的社群为标志,那么对亚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进行的读者重新创作就称得上是同人小说了。第五,也是英语学界如今对“同人小说”一词心照不宣的提法,指的是成规模体系的亚文化为形态,以西方媒体作品为核心的粉丝文化中出现的改写作品,也就是当代的粉丝圈中流通着的同人文学,如《哈利·波特》或者《神探夏洛克》的二次创作文字。

由于大多数英语学界中对“同人小说”的定义过于狭窄,而且植根于西方历史和文化语境中,因此,这种定义在中国的讨论中尚不足全部采信。在目前,对“同人文学”这个概念进行讨论并严格界定的论著并不多见,流行文化、亚文化对同人的讨论和正统精英文学对古代的经典小说的研究似乎井水不犯河水,两不相干。然而,我们完全可以看出,这两者并非毫不相关,甚至可以说某些层面上极度相似。西方如此,中国也一样。那么,“《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这个说法是否就是被压抑的历史事实呢?

在讨论这个说法的时候,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在于,英语中“fan fiction”这个词到1944年才出现,“同人文学”更是一个和原意已经出现相当偏差的词汇,那么我们把概念倒推到前现代,推到古代神话传说,是否合理呢?的确,很多新的概念和范畴出现之后,人们会将这些概念反向归纳,把历史上的一些文化现象纳入其中,有时候还反向创造出传承的传统出来。当下中国的粉丝社群同人写作传统的直接来源影响是日本漫画界的同人创作。然而中国文学史上的二次写作很常见,比如说白话小说的“续书”传统,《红楼梦》风靡的时候,曹雪芹的爱好者们创作了无数的续书,想象这个故事的结局,光是较出名的就有十多种。近现代文学史上二次创作也很常见,例如清末民初的“拟旧小说”,又称“翻新小说”,就是将古典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放到当下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来。吴趼人的《新石头记》里,贾宝玉从《红楼梦》的世界中直接穿越清末社会,又深入乌托邦的“文明境界”,看到红楼中的甄宝玉建立的救中国的前途何在,欣喜不已。这就是典型的用古典小说的人物抒发自我的情怀了。五四时期的类似二次创作也很多见,自然也包括我上面提到的《故事新编》。无论是当时的高雅文学(以五四传统为代表)还是通俗文学(以各种类型写作为代表),都有戏仿其他文本的写作出现。然而这些写作虽然都可以广义上归于“二次写作”“重写”,但是它们从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当代网络同人小说的先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