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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带是“智性的那话儿”

2016-05-15 10:09:23      参与评论()人

闲读偶拾

克罗地亚Cravat

对希腊政经事务,笔者不太在意,惟对其总理齐普拉斯(A. Tsipras,1974- )则兴趣甚浓;不过,有兴趣的不是其竞选时的政纲或拜相后的施政,而是他可说是西方世界唯一一位不结领带的国家领袖。在这件“事”上,齐普拉斯特立独行,固然不会在地区性、国际性政治巨头会议以至国会上,因为衣领敞开而尴尬或遭白眼;这位无神论者,不仅在庄严肃穆场合如宣誓就职时不结领带,还不根据传统由希腊国教东正教大主教监誓——他选择同样合法合宪却与宗教无涉的“民事宣誓”,彰显他对坚持权力来源是人民而非神灵的执著!

无神论者不必大主教见证和祝福,可以理解;他天天“西装骨骨”却永不结领带,又有什么“玄机”?这撩起笔者翻出有关领带的“文献”,兴致勃勃地翻阅且执笔记之。

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还,领带最早在我国出现,世无异议。1974年在西安出土秦始皇陵墓的数千“秦俑”,颈部都有像围巾如领带的饰物,笔者腹俭,不知此物在古代的称谓,“西人”则说是“丝质布料裁成的领结”(silk cords)并借用Facale(拉丁文,领巾)名之。此物为古罗马骑兵围在颈部以御风寒,是有实用价值的饰物,与秦俑所见相近。秦皇朝比古罗马帝国早了两三百年,现代领带的发明与秦有关,谁都无法否认。

不过,虽说领结在我国“古已有之”,但作为“西装”必备之物的领带,看来看去,应为“西人”自发之物。“西装”必备的领带,应该源自古罗马,当年的军服有领带的配件,除可避风沙,功用在当作抹面、拂拭蒙尘或染血武器之物。不难想象,士兵脸上若沾泥泞或刀剑上有血迹,只要顺手一拖,领上的“布条”便可将之“净化”。

“自古以来”,英国人(相信欧陆人亦如此)于衬衫领上系“布巾”,作用在抹手抹嘴,在用餐的刀叉发明前,“西人”用手抓肉大吃,即使小心翼翼并遵照“餐桌规矩”进食的绅士,亦不免有肉汁肥膏弄脏胡子(剃刀未发明前人人满面于思),此时“布巾”便是最方便的餐巾。据说这种“布巾”还是女性的发明,因为未有此物时,男人均以袖口抹嘴,把弄得油腻腻的手指揩在衬衣或袴子上,这就苦了做无偿家务的主妇……她们在男衬衣领口上系一布巾,大大减轻了她们的洗衣工作量。由于此“布巾”系于领口,遂得此专有名词“领巾”。

领巾何时变为领带,似不可考,今人只知结领带始于十七世纪的法国。1660年,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打败土耳其人,其克罗地亚雇佣军“凯旋归法”,欢天喜地、耀武扬威,在巴黎游行接受法人夹道欢呼和掌声。他们的军服非常耀眼,领上配着如秦俑所系丝质领结的Cravat(克罗地亚语,领带;今法文领带Cravate从此而来),太阳王一见,惊为奇饰,为之倾倒。不数月,法国军团改着配有五颜六色鲜艳华彩领结的新制服,同时改名“皇家领巾骑士”(军团,Royal Cravattes)!赶时髦的巴黎仕绅争相仿效,“西装”的领带从此衍生。

男性服饰本来极尽华丽之能事,以自有人类以来,炫耀“美色”不是女性的专利。在十八世纪前的欧洲,男性特别有权势、有财力的,衣着不但色泽亮丽若女性礼服,且佩戴耀眼珠宝炫富;不仅如此,男人还戴假发、涂脂抹粉搽唇膏……好莱坞的古装宫闺电影虽然过于浮夸,但当中那些打扮比媲女性的男士,其衣饰多少反映了当年流行于上流社会的时装嗜好。十八世纪是欧洲男装从繁复奢华转为简朴无华的分水岭,而触媒点为英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后不久的十八世纪末叶,男人走出农庄,进入工业社会,因为要适应来往于工厂和办公室的工作环境,衣着突然吹起去女性化之风,为方便工作及免去男性为服饰费心思而荒废本业,简单、实用、得体衣服的需求殷切,遂令男性“工作服”制服化,它们既可能参考铠甲的形状,亦可能模仿贵族绅士的猎装,无论如何,当年的常服,是为今天“三件套(指背心、外衣及长裤)西装”的原型。

“西装”把男人包得密密实实,除了具很多功能性不能“包实”的脸面,包括头顶的肢体都为“布料”遮盖(别忘记有帽子和手套),颈部和手腕都因领带和袖口纽或链扣而不见天日。如此“装扮”,与女性衣着以令胴体尤其是性感部位若隐若现为时尚大为不同,裙子展示的长腿(裙摆拖地目的则在炫富:“布料昂贵、家有专司洗初仆役”)、低胸上衣透露“事业线”,女服展露的女性肉体较西装之于男性多;不但如此,由于女性闲暇较多,有时间、有闲情(有闲钱更佳)“扮靓”,自然对时装诸多挑剔,女装便按时序翻新。对比之下,男性“西装”可说毫无个性,充其量只能在翻领阔度和纽扣的多寡这类不起眼的地方下工夫。有趣的是,男性“西装”——商业社会认同的工作服——千篇一律,男士人人“西装一度”,已是常态,但若有两名(遑论更多)女性着同一款式的衣服,着者固然无地自容,观众亦会视为最佳“闲话”题材!

为了吸引“眼球”,在“西装”无法标奇立异的局限下,男性只能从戒指、袖口链、目的不在计时的手表上增加吸引力,但这些附加物均集中于手部;非手部装饰便只能求诸领带和领带夹了!

十八世纪前,欧洲和英国男性的服装,花样百出,上装花款繁多,而裤子特别窄,贴身若芭蕾舞衣,那话儿遂成为突出的焦点,为了令此不雅物不致太显眼,遂于其上覆一遮羞布(“盖布”,codpice)。不过,此物显然起了欲盖弥彰作用,惟大多男士皆乐为之,以此足以显示雄赳赳的器官,因而不嫌其大不怕显眼!十九世纪开始流行的“西装”,裤子剪裁适度,而且发明了开裆(Fly),把那话儿完全遮蔽,要用时(如上厕)又很方便,据说是“小资产阶级值得大书直书的发明”。然而,这种方便男性方便的“西裤”,却令男性无法藉此展示雄风。在这种情形下,领带遂取而代之。说来有点不可思议(其实天天打领带的人从不这样“思”),领带的位置对正女性的“事业线”,而领带的形状与那话儿相去不远,因此有说领带是“智性的那话儿”(intellectualized penis),由于它位于脑部之下,因而得“智性”之美名。“煲呔”(bowtie)的“学名”蝴蝶结,蝴蝶有一双大翅膀,最像一对睾丸。无论如何,不管“打什么呔(Tie)”,都和那话儿脱不了关系。

“领带煲呔”与那话儿有如此密切联系,看似荒唐、荒谬,却曾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办公室风波。据1994年12月23日《华盛顿邮报》报道一则路透社消息,德国名城汉诺威(Hanover)市政府禁止男性公仆上班“打呔”。何以故?以女公仆认为那是“阳具的象征”(Phallic Symbols)……至于何时解禁,待考。

写到此处,记起英谚有云:“领结(knob)越大,那话儿越小!”[不录原文以免“教坏细路(小孩)”],可见西人早把领带与那话儿挂钩。而这句谚语令笔者突悟英人一度流行把领结“束”成腊肠状,并不雅观却有深意!不过,希相齐普拉斯着西装而不结领带是否与上述的分析有关,笔者不想妄测。

录入编辑:王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