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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金莲川 ——一场事先张扬的远足(8)

2016-07-03 11:40:21      参与评论()人

这几天,罗丰他们已经在乌兹别克斯坦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包括罗丰在内,都是第一次去。我能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兴奋。我自己第一次去时,也许更兴奋?更是一种如释重负般的愉悦?2010年秋天,我得到一个机会去乌兹别克斯坦一周。出发前,再也忍不住这种兴奋和愉悦,在一个内部论坛发了一个帖子,题为《撒马尔罕,而且布哈拉》:

两小时后去机场,今天傍晚就到塔什干了。一周的时间,要去撒马尔罕和布哈拉,怎么够呢?想起年轻时喜欢的朱哲琴唱的那首歌:

你的眼神使我心慌

不知不觉我已泪眼汪汪

长久的期待今日如愿以偿

我决定跟随你无论去何方

据说朱哲琴录这首歌时,要求大家都离开录音棚,然后关掉所有的灯,闭目而立,良久睁开眼睛,已是泪水满面,录一遍就成功了。可惜她这首歌一直没有发行,我当年听的号称是母带。

前几天一个大学同学来京,引发一次同学聚会。大聚会过后几个哥们儿又连夜搞了个小聚会。在小聚会上,老二,一个当年的诗人(那时的地位与海子、骆一禾相当)对最近人们评论当年北大诗坛总是不提他愤愤不平,扯起许多旧事。其中包括这样一句:那陶宁,不也是成天价跟我讨教吗。这句话一下子把岁月深处的某个东西拉到我面前。我急忙问他:陶宁现在怎么样?老二瞥我一眼:谁知道呀,能怎么样?我忍不住说:唉,那时我还挺喜欢她的。哥儿几个都笑了:你就是喜欢人家老二玩剩下的。

陶宁是西语系英语专业81级的。我知道她就是因为她老来我们宿舍找老二。老二那时可是天才纵横的诗人,进北大第一天他向我背诵《红楼梦》某一回,把我震住,从此不提《红楼梦》。读到陶宁的诗之前,我一直没有正眼看过她。可是有一天在老二的桌上读到了《她的黑马群》:

她总学不会梳辫子

索性就这样披散着它们

真的我觉得内心被牵扯了一下。中午她来跟老二说话,我就仔细看了她。她小小的个子,一点也不艳丽,但还蛮好看的。大眼镜,把眉毛和眼睛都装进去了。因为脸色苍白而显得眉毛和眼睛特别黑。头发漆黑,真是黑马群。

她开始珍惜一双眼睛

只有它们注视她散开的长发

像柔软的草场抚摸热烈的黑马群

其实有很多双眼睛,但她珍惜的一定不是我的。我没有和她说过出于礼貌打招呼以外的话。我那时除了喜欢诗,还喜欢很多别的东西,包括那些有关撒马尔罕和布哈拉的文字。

现在真的要去了,感觉就像当年,有好几次想对陶宁说:我喜欢你那首黑马群。然而,忍住没有说。

只要那草场总是这样夏日般青葱

她就永远这样放牧它们

明天看到撒马尔罕的时候,就像隔了三十年看到自己当初暗暗喜欢过的、至今一点也没有改变的女孩。陶宁的诗说:春天在他们脚下隐隐作痛。远去的青春和永恒的河山,谁更美好呢?

好。到这里。收拾行李,出发。

就如同去撒马尔罕和布哈拉,现在我怀着同样的心情,要去金莲川了。 ■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