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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冯远:涉毒艺人应视情节设禁演期

2016-03-03 09:12:18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针对昨日曝光的明星傅艺伟涉毒案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远建议,明星涉毒涉黄要有相应更细致的制裁措施,“禁演期”长短可以视情节轻重而定,累犯不能容忍,对于“初犯”可考虑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冯远认为,对涉毒涉黄明星制裁是必要的,但如果他们真心悔改,社会应给予机会,不能因为犯过错“一棍子打死”,从此再不能以正面形象公之于世。“艺人尤其是青年艺术家能成为明星,需要付出艰苦劳动,也是需要各方呵护。”(记者 张璐)

(责任编辑:刘畅 CC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