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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慈悲》:向美国的软肋挥拳

2016-01-11 09:06:40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正义的慈悲》 (美)布赖恩·斯蒂文森 著 于霄 译 上海三联书店2015-11

正义的慈悲》 (美)布赖恩·斯蒂文森 著 于霄 译 上海三联书店2015-11

 ◎陈增爵

《正义的慈悲》,是一部用纪实笔调叙述司法刑事制度的法律类书籍,副题为“美国司法中的苦难与救赎”。慈悲、苦难、救赎是具有宗教意味的词汇,作者将宗教请入司法的疆域,展现了美国的社会现实。

书中作为重头戏端出的“拍案惊奇”,是发生在1986年11月,阿拉巴马州门罗维尔县的一件凶杀案,被害者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白人姑娘。案发几个月后,警方仍无法找到破案线索。当地主流社会存在对黑人强烈的歧视,如果当局能抓住一个黑皮肤的凶手,既会摆脱无能的尴尬,又可向民众交差。由此,林木业经营者麦克米利安因为他的黑皮肤,被诬告而遭逮捕。其实案发当天,有十几个人能证明麦克米利安正在离凶案现场十一英里的地方修自己的汽车。可司法部门的腐败与社会舆论的偏向,就硬生生制造了这么一件冤假错案。该书作者布赖恩·斯蒂文森作为麦克米利安的律师,奔走于各级法庭内外,和他的律师同伴使尽浑身解数,即便如此,无辜的麦克米利安直到入狱六年后,才被无罪开释。

麦克米利安蒙冤的故事,也可以说只是虚晃一枪。美国司法制度中的刑事审理、判决,如何面对美国社会存在的对有色人种特别是黑人的歧视,对由此引发的冤假错案的纠正,以及抗议对黑皮肤的妇女犯、少年犯所作的有失公正的关押,才是该书的目标所在。

斯蒂文森毕业于哈佛法学院,是纽约大学法学教授。即便他在美国拥有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可是作为律师,无论调查案情还是出庭论辩,他还是不时遭遇狱警乃至法官、检察官的恶意刁难和羞辱。因为他的黑皮肤,而且他维护的是黑皮肤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将自己的生活经历倾注于书中,一边叙述美国种族不平等的历史和社会现状,一边诉说一名黑人青年研读法学成为律师的从业之路。作为黑人,他背负着他和他的种族多少年来日积月累所遭受的欺压和羞辱,字里行间必然蕴含着年轻小伙儿的愤懑气息,愤懑被法律从业者所必需的冷静和理性所稀释,再被希望取代,被百折不挠的坚韧所置换,最后居然是有浓重宗教色彩的祈求。变换的笔触,事实上是对作者自1983年起进入美国司法行业三十年的形象描摹。他质疑的是:维护法律公平的法庭判决,是否会善待有钱有罪的人、亏待无钱无罪的人?特别是那无钱无罪的人肤色是黑的!

作者依仗的是律师职业之见闻。他的当事人,无论是即将坐上死刑室电椅的囚犯,还是遭受狱警的性侵犯的女囚,甚至无辜入狱又冤死牢中的少年,都是黑皮肤。即便他们犯了罪,可是在犯罪前,他们就是被美国社会所伤害的人:被越战战场后遗症所伤害,被贫困家境被父母遗弃所伤害,被精神残疾所伤害……正是社会的种族歧视,为伤害增添了浓重的阴影,诱发他们人性中的恶,催生了犯罪。

书中还叙述法庭判决的不公:审理黑皮肤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庭,陪审员居然全是白人;基于对司法公正的期冀,来参加旁听的黑人同胞,都穿着星期日去教堂的服装,可是法警竟然牵来大型警犬,吓唬那些虔诚得如同来教堂礼拜的黑人妇女,使其离去……面对这一个个“拍案惊奇”,斯蒂文森只能借助宗教的虔诚精神,劝慰自己的当事人,他成功地在律师和牧师之间,进行着角色转换。同时,他又仿佛在出演拳师的角色。他披露的一个个案件,如同一名拳击手扬臂挥出的直拳、勾拳,一拳拳击中美国社会的软肋——对有色人种特别是黑人的种族歧视。

(责任编辑:刘畅 CC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