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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无病呻呤》外一篇《痴情几许》

  林欢欢:这是我女友生活的一部份,也是我对她的笔录整理中最详细的一部份。像人物素描。我觉得很有趣。我很喜欢。看起来她痛苦,在挣扎。这就有趣,让我喜欢。我要把它登出来给你们看。什么,不爱看?你不爱看也得看!
  林欢欢的女友:我已经解放了。登不登无所谓。我只要稿费。
  王大路:林欢欢就是一个喜欢无事生非的人。当然,她也是一个大方的人。(尔后补充道,虚构和假设一向是作家的天职。虽然和她复了婚,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活在她的虚构和假设中。)
  女同性恋者:我已经把录音带寄了,她有必要整理整理,也写写我……

  我的第五任丈夫,是搞文职工作的。在和第四任丈夫愉快分手后的一个灰蒙蒙的星期天,我和他在图书馆碰上了,那时我们还没有认识。具体的说,是他被我碰上了。至于我怎样碰了他,应该这样来描述:在一个灰蒙蒙的星期天,我从图书馆出来,走到某个楼道拐角处,撞翻了另一个人,我们的身体并没有正式相碰,但那一瞬间,产生了一种低条件反射,于是"哗"地一声,他手中的书就掉到地上去了,也说不准那它们不是为了反射故意掉下去的。这是一种常见的事故,所以我一点也不奇怪,他也不奇怪。他穿着灰色中山衣,一条青色的毕卡叽质量的长裤。我当时猜测他是一个教授。我穿着一身很规举的职业套装,但头发做得非常浪漫,所以我不确定他会把我当作中学教师还是幼稚园老师。我们像两个早已认识的知交一样--这一点也不奇怪。
  我的第四任丈夫是一个民办大学的教导部主任。他和我一起生活了一年零四个月零十八天,领证前半年十八天,领证后半年四个月。这使我打量任何人,都要先用看教授的眼光意测一番。于是,我的第五任丈夫,差一点就被我当成了一个教授。实际上他的称谓是"编辑部主任",在一种叫"报社"的鬼地方上班。至于"报社"是什么玩意儿,不用说你都知道,那是一个骗子和长舌妇云集的地方。所以,我的第五任丈夫,他就是一群骗子的头儿,也是骗子之首,大约因为骗术超然,又生就一张三寸不烂之舌,他们称他为领导。这样一来,他把我骗到手就不奇怪了。
  另外我还有一个闺中密友,她的名字叫林欢欢,《女友时代》编辑部总编辑,职责是用不同的方式陪女友聊天,比如约稿啊,文字啊,电话啊,咨询热线啊。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丈夫在亭亭进出口化妆品公司任首席形象设计师,但她自己的形象很糟糕--经常不化妆,穿着也太随便,浑身花露水味,像一个普通的小家政妇女。其实她是一个作家,负责生产一些大多数人看不懂的东西。
  他们都是了不起的人。
  至于我自己,实在微不足道,还是以后再说吧。

  我把我的第五任丈夫碰翻了,他手中的书撒了一地。当时楼道刚被清洁过,楼面上湿漉漉的,还有些地方没干透。一部份跌落时翻开的书的纸面就慢慢浸湿了。他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急忙礼貌地回应他:没关系,没关系。然后我们两个都愣了半会儿,反应过来话说反了。这时我急忙主动更正:不不,对不起的应该是我。就在说话的时候,书又多湿了几页。
  他愕然半晌,蹲下去捡书。首先捡起一本《语言编辑大全》。然后抬抬头,用纯真又潮湿的目光看着我。那一刻我险些就要爱上他,或者说我爱上的其实是那本书,说得更精僻一点,我爱上的其实是封面面书名中的四个大字--"语言编辑"。于是我温柔地眨眨眼睛,俯下身帮他拾书。
  为什么我要"险些"爱上他呢。我想,他一定是个中文系的教授,再主动把这个认识升华一点,我就认为他是个作家--至少和作家很接近的那种人吧。我特别喜欢作家,他们语言风趣,善解人意,洞悉世间百态,言谈中总有一种完美的轻俘,却让人信赖;他们成熟也性感,这样的男人任何时候都不会让女人感到尴尬。
我的女友林欢欢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如果她是一个男人,我会爱上她的。实际上,她是个女人,并且是一个相当有女人味的女人。当然我也爱着她--女友间的爱。
  那会儿,在男人中,我还谁都不爱。或者说想不起该去爱谁。我已经离了四次婚了。我的四任丈夫分别是心理咨询专家,妇科医师,宠物店店长及教导主任,我发现他们都差强人意。我和一任丈夫离婚主要是因为找他的女人太多,第二任也是如此,第三任也是如此,第四任也是如此。他们都说我爱捕风捉影。于是我主动和前三任丈夫撤销了生活合同。但第四任丈夫,他不等我闹着和他撒销合同,竟抢先免去了我的主妇之职。
  后来我悄悄跟踪了他,从东大街一直跟到北大街,穿过了两条小巷,三个胡同,四支弄堂,还有无数的商店、美容院和水果摊。最后,他站在一家小餐馆外不走了。我就躲在五米开外的一棵榕树后边,紧紧地盯着他。据现场目击,一到了六点到六点半,餐馆里就会走出来一个烫了发的女人,兴高采烈和他说几句话。他们似乎并不急着走,要先温存一番;他们都不算年轻了,却爱得有些忘乎所以,不在乎周围的任何人。他爱怜地摸摸她的脸,拍拍她的头发。她撒几下娇,和他含情脉脉对视几秒,之后,他们亲热地,勾肩搭背地走了,她一头浪漫飞扬的卷发给了我强烈的视觉刺激。
  一连半月都是如此,同一家餐馆,同一个女人。这勾起了我隐隐的心痛。他从来没有那样对我亲热过--不管我期不期望。对于他的漠然,我曾经提醒自己,那是"教授"的本性使然,我以为我爱的正是他这种君子式的拘谨。现在我认为他是一个骗子,后来我还更肯定的发现,一个大学教导部主任的骗术不会比任何一家报社的编辑部主任差。
半个月后,我决定不再跟踪他,而是径直进了那家餐馆,才发现她不过是一个端盘子的服务员。当她温和地问我想要什么菜时,我用肆无忌惮又鄙薄的眼光,仔细打量了她一番--从额头开始,目光向下作直线回扫,经过胸部时停留了一会,并且在嘴角顾意露出一丝轻微的嘲讽的冷笑;随后目光落在她的十只红色油漆正剥落的脚指甲上,并且"嗤"了一声--她上演得从容自若的楚楚可怜马上把持不住了,她开始不自然了。
  这个女人其实一点也不出众。除了皮肤莹白,实在说不上出色,就算是那种白,在我看来也很假,没有浑然一体的美感。这给我提供了一个蔑视她的理由。我认为她实在不漂亮,毫无道理抢走我的丈夫,而我非常漂亮,却被她破坏家庭,于是我就瞧不起她。她温和的声音和微笑连同她雪白的皮肤都是一种假象,她是个卑鄙无耻的女人,她一定在他面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当然,他们在一起肯定会做什么。正是这样她才险恶。
  我就这样用我美丽的目光冷冷盯了她二十秒,大约是我不凡的举止和气质令她深感畏慑,她用楚楚的眼神回避了我。我当然知道,她没有办法趾高气扬时,她就只有楚楚。可这只能使我更加愤然,因为这种态度就是我预料中的。我认为她正在心里得意妄形,所以简直是厚颜无耻。这样的女人太多了,电视里,小说里……这样的女人用弱者的形象换取别人好感。却一般都是极惹人厌的。于是我站起身,狠狠给了她一个耳光,同时想象她将用何种姿态继续维护她的弱者形象-- 一只手抚住脸部,嘴唇清清哆嗦,眼中噙着无辜的清泪?如果她这样,我就要再打她一耳光,并且冲口而出--你这个婊子。]
  餐厅出现了轻微骚动,那些先前还在暧昧窥视和打量我的男人的目光,都饶有兴致地正当起来。经理出来了,厉声喝斥她,满脸谄笑将我迎到贵宾接待室。十分钟后,她被正式解雇。
  我的第四任丈夫为这事找了我一次。那么象模象样的,可我已经不爱他了,早就不爱了。也许有一些正常的情绪反应,那种痛苦已经转入了慢性期,偶尔发作一下。一个白晃晃的艳阳天,我光鲜耀眼地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某个地方,寻找他的同时又看见了她--以一种标准的主妇姿态,坐在他身边。她的表情是楚楚可怜的,但掩盖不了她眼睛里,毛孔里和骨子里的那种得意。这种得意只能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犯贱。
  其实我不爱他,我也根本用不着恨她。惹我记恨的是他行为中暗含的否定和侮辱,而她只怕以为我还痴情如初,正心花怒放着,这狗狼养的婊子;他也许永远也不明白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否定我,可他还在继续对我施加侮辱,说我嫉妒,报复心重,说我这样做毫无用处,只会伤害我自己。他还认为我皮肤不够白,不够纯洁。这总算是说到了点子上。我估计他是嫌我结过三次婚。男人的心理真阴暗。
  但我已经不爱他,并且从她那儿讨回了一口冤气,我就不准备再理会了。
  至于我和我的第四任丈夫是怎么认识并爱上的,谈到我们的婚姻、爱情,简直就像一出滑稽剧,从头到尾都是胡扯蛋。总之,一切都成了往事结束这出滑稽剧后,我把自己的清肠挂面的头发也做了一个浪漫的大波浪。
  后来,我去找林欢欢谈心。我是在电话里找她的。那个电话既没有打给手机也没有打给传呼,也不是打到办公室座机里,我打了X城著名的林欢欢情感咨询专线。你可以认为这个名词听起来有点像色情服务电话,不过,既然前面冠上了"林欢欢"的名字,那就不一样了,"林欢欢"是健康正当的标志。何况,这个电话是《女友时代》主办的,是电信部门赞助的,你敢说《女友时代》搞色情,电信部门搞色情吗?所以,我说什么你千万别信,那只是我的小人之见。
  我和林欢欢有协议,只要我在情感方面产生了某种倾述欲望,出现了某种混沌状态,随时随地地,我都可以找她,条件是先得拨通她的热线,并且每次不能用同样的身份。她说反正电话那头都是你,这样做你也没什么损失吧还可以保住稳私权保住安全感呢。
  我同意。
  我本着这样的心情,拨通了那个热线电话。之后,著名的另类女性情感体验小说家林欢欢,带着她一身平俗得很精彩的打扮直冲我而来,并且开始了惯常的有条不絮的说教,什么男人都很花啊,女人都很贱啊,一对狗男女啊……一般来说,开头的时候,她总是越开导越惹我发火;然后在最危急的时刻,她会立即转入冷冻期,用她满肚子的寻常百姓哲理,拼命给我灌凉水,什么你不用理他们啊,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啊,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的啊,……如果我继续郁郁寡欢,她就说:我操,说了这么多你都没反应,你他妈有病啊?
  这个我也同意。
  因为只要来了这一句,或者说是这一句中前面那两个字,我总能迅速地冷却下来,或者说是反应出来。所以我很感激林欢欢。她帮我抑制了病情的恶化。当然,我还期望她再多说一些。可她什么都不说了,也许她说乏味了,老绕那顺口溜,我自己都听累了。
  林欢欢不想说话,我就说。我开始为了说给自己听,所以叽叽咕咕,后来越说越顺口,动了真情,就像在用琅琅动人的腔调给她作一个即兴的表演唱。林欢欢很高兴地不停记着,不停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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