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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无病呻呤》外一篇《痴情几许》

  我的第五任丈夫是一个"骗子",我在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件事。起先我只以为他是作家--或者与作家接近的人物,于是使勾引他就成了我的一个辉煌宏伟的人生目标。当然了,后来我和林欢欢在时代广场边的茶馆里追忆往事时,她提到了女人善变,真没错,我的每一个举动都显得出奇文雅和温柔,其实我是个不依不饶的悍妇,这是我前一任丈夫对我的美好印象。
当然,后来我知道他不是作家。他在一个叫"报社"的地方当着众多骗子的头,我仍然对他深感兴趣。很难说这种原始的兴趣中没有包含一些爱情基因。
  当所有书都被拾起来后,他抱好书离开了现场。除了搜索到一点留恋的目光--我一直比较善于从眼部观察人,以接触来感受,以身体说服于人--除了搜索到他滞留在我身上的一点留恋的目光,我还在地上找到了他的图书借阅证,大约是拾书时掉出来的吧。上面有他的地址。
  那个星期天,我准备亲自去敲门,让图书证物归原主。我把大波浪刷了又刷,总觉得不太自然。
  关于我的第五任丈夫,后来我真的爱上他了,而不是险些爱上,从而我也知道了这两个词的重大区别。在这个世界上,因"险些"而生的爱情太多,这些感情多半会自然地中途夭折,连男女双方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那种夭折。因此,"险些"并不可信,一些微小的可能大都不可信。至于"真的"是不是可信,这个我还不知道。
  以后我常常到他那里去。他住在这个城市的某座楼的某一个门之后,养了一只娇媚动人的波斯猫,猫见了生人扭扭捏捏。当我进入他的家时,大约是六点半,也许是七点半,也许是八点半,也许四点不到,但屋里就是阴暗,永远是六点半的光景。阴暗光线中,肥胖的猫像一只会移动的扁长的白色云朵儿,在地皮表面晃来晃去。他想抓住它,有几次没抓住,最后一次,猫很顺从地自己跑到他身边来了。他不开灯,就坐在沙发上,一心一意给猫剪指甲。猫是白色的,他的身上粘满了猫毛,毛也是白色的。过了一些时候,那些毛因为活动中的摩擦,成了一小朵一小朵的白色毛球。所以别人见了他,很容易要把他当成棉纱厂的工人。
  关于我的第五任丈夫,他是一个报社的骗子,独居,喜欢坐在沙发上给猫剪指甲,裤子上沾满白色的新毛,衣服上还粘着没有清除的旧毛球。那些毛球像蝌蚪,合成一小团拖着一小溜尾线,像蝌蚪的尾巴。我第一次去给他送图书证时,他正在做这件事。我站在一边看着,先看看房间里的布局,觉得不感兴趣,还是去看他,觉得他很可爱。一时情绪激动,摸了猫一把,猫非常害羞地逃开了。
  后来我把自己的手递过去,说:指甲扭了一下。他没有意识到猫的逃开,接过我的手,就像接过猫的下一只爪子,拿着剪子继续专注地修理。我有点茫然,觉得自己和猫的位置透明地转移了一下。那只猫像我一样赖在一边看热闹。而我成了一只猫。
  再后来是晚上,我们困了,出于礼貌,决定一起上床睡觉。但他独居,所以只用一床被子,再加上天气比较凉,那床被子比较小,就算是挤在一起,仍然不够两个人用。
  他在报社做着职业骗子,这是一份高尚的工作,同时他也是一个高尚的人。那天晚上,他坚持要把被子给我。我坚决不同意,并斩钉截铁地告诉他:这怎么行呢!他说就行。我说我不冷,他告诉我他的身体比我好。为了让我放心,他把衣服脱了一件给我看,证明真正不冷的人是他。可我也是一个高尚的人,我马上也把衣服脱下来,表示我的身体更好,或者我的身材也好……最后我们僵持不下,决定同甘共苦过地过一晚。
  这个同甘共苦的形式是怎么的呢?首先我们都没有盖被子,其次也没有穿衣服。但是我们很温暖。
  
说到我的第五任丈夫,就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头发。说到我的头发--它完全是一出浪漫的悲剧。我的第五任丈夫迷上了它的形状,所以决定爱我--这也是我后来知道的--当时他说:我爱你--这出悲剧便发生了,我是个如此擅于感动的女人,决定继续和他同甘共苦。后来他说爱我的波浪。这也挺让我感动的,当天我和他同甘共苦了几次。后来的后来某一天,他说:圆滑是骗子的天敌。那天他喝醉了,说啊许多的话,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除了前一条,还有什么"酒后吐真言"之类。他慢慢讲诉着,他身边那些和他同甘共苦的女人,都是怎样的清汤挂面,而我的波浪又圆又滑,令他爱不释手……可惜那时我已经爱上他了,所以我就宁愿自己圆滑一点,也不介意他曾经真实地拥有好多的清汤挂面。
  我和我的第五任丈夫最后没有结婚。你根本不明白,他虽然在独居,但却是个结了婚的人居。当然,我也有很多道理要告诉你,什么"婚姻不是证明感情的唯一准绳"啊,"爱不一定要形式的拥有"啊。其实,对于我为什么还要找他,对这个问题,我就像对第四任丈夫为什么提出要和我分手一样糊涂。我们像结了婚一样生活在一起,虽然我担心着某一天这种生活必须结束而我自己又摆不掉生活的套子,但当生活在套子里时,我却丝毫不担心。在最初的那一天,我穿好了衣服,化了一个浓妆,照了多少次镜子我已经不记得了,觉得浓妆不妥,又把它洗了,化了一个淡妆,又觉得淡妆也不妥。再次把它洗掉。当我那扇门时,就像把我带进了一个婚姻的圈套。
  如果没有和他在一起,我就总想拨林欢欢的热线电话,拨了后不知道要讲什么,看见出太阳,我就说:天气不错。有几次下着雨,天气非常晦暗,我仍然说:天气不错。她骂我有病。
  其实我和我的第五任丈夫都有病。他是个浪漫的人。常常陪我在阴冷的黄昏散步。有一次,我们来到一个小公园,那个公园叫XX公园,名字是两个字。但我记不得哪两个字了,反正就是两个字。进了公园门,眼前有两条路,一条大路一条小路。小路通向一处很幽深的走廊,走廊的形状像折叠的扇叶子,外面爬满了阴绿色萝腾。我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路,一边走,一边用同仇敌忾的目光,专注地监控每一对两人组合,偷偷地窥视着他们的动作,我觉得这病态,很刺激,很浪漫。。
  除此以外,就在他家附近行动。在深黑的夜晚,我和他鬼鬼祟祟地,勾肩搭背地,像一对地痞小流氓一样,出没于街道旁边那些阴暗的花园和通道,看隐藏在树从后面的两人一组的表演,兴宰乐祸地笑。这也一样的病态,刺激和浪漫。
  那个时候,如果不是遇到了我痛苦的女友,我们一定什么事都不会发生,继续这样痴情地浪漫下去。我的女友,她像我找林欢欢一样找到我,先是一通莫名其妙的电话,但我没骂她有病。因为我和她的关系还没有我和王欢欢那样糟糕,所以我这样骂她她一定不会懂的,还以为我真骂她呢。就像情人间打情骂俏,女的说:你去死。如果不是他情人,没准儿就真的去死了。于是我柔声安慰她,并且胡扯了一些道理。
  这位女友的事情要这样来讲,她是主述,我是旁述,你们是观众。现在她开始进入主述。先皱眉咬牙,像犯心绞痛似的痛苦着脸眉低头不语,再反复咬牙,叹息,随后抽泣一番,咽呜一阵,颤抖了一会儿,便开始进入陈述。首先提一下,我这位女友是某家婚介所做思想工作的,她的工作决定她是个很善良无私的人。举例来说,当前的观念是,男子身高不足一米八十者,都被列为二级残废。她那位还算英俊的先生,原是婚姻登记所一位上帝,身高不足一米七,属于微生物一族,女孩子根本看不见。她要起到显微镜的作用,让她们看见通过她看见他。后来使尽浑身解数干这件伤天害理的事,最终还是没能让女孩子们看到他,于是她就自己看上了他,嫁给了他,不但如此,还尽心尽职地爱上了他。现在她开始对她自己敬业一番控诉。
  
我的丈夫决定让我们中的某一个离开家,当然我们还没有离婚,这意思是,此关系按专业词汇形容叫"分居",那样一男一女便不能再睡于一张床上,当然他们还能有其它方面的接触。其实我早就知道他和她的关系不一般,我却没有往更妙的地方想,我善良。(我知道你善良,我补充。)我喜欢把别人往好处放(我说是你不敢往坏处想),把别人想成高尚的人,把我自己想成捕风捉影的小人,这可以说明,我精神中有懦弱的因素(我知道你懦弱,我再补充),以便让自己活在一种精神自慰中(我说这同意淫没有区别,她开始微现怒色。我强烈抨击她的卑劣的个人倾向,她痛苦地表示,以后一定改,再也不把别人看成小绵羊了,都是大灰狼。一定要把所有人都想得罪大恶极。)
  我天生就懦弱。如果说,某某人是弱者,这大约就是指的我这类女人。其实我一早知道,他和她的关系不一般,却没往更妙的地方想。直到他对我说:她是我的爱人。这是多么优美的一句话啊。我开始痛苦,心绞痛。至于犯心绞痛,这也是我我就知道的,因为他一直说:XX是我的普通朋友,而我太善良……(她开始迷茫地盯着某一处,一会转过视线。)他懂女人,而我不懂。普通朋友意味着什么,我最清楚。那些二十六七的单身女人,独居的女人,你相信她们能和一个男人长期保持某种程度的纯洁友谊,你就是傻瓜。纯洁到夜深时相约去做什么(做什么还不知道)。这种纯洁是一种复杂的终结,是形而上。
  一段时间的一个日子,我看见了他们。在街道一边的玻璃门内的一张插着玫瑰花的小桌子边,那是一朵粉红色的娇嫩的南洋玫瑰,花瓣浪漫地打着卷儿,有着令任何女人意乱情迷的魔力。他拿出玫瑰,用意乱情迷的姿态递给她,模样很绅士,她兴高彩烈地接过去把玩,就像一个出身名门贵族的公主在接受情人的奉谄,听他眉飞色舞地说笑。我一个人站在街头边,在一团晕黄的路灯下,忍受孤独的撕裂般的痛苦,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有权力和道理杀人的女人--他从来没那样对过我,这混蛋。这混蛋的纯洁友谊,以及他每天晚上就是这样维持他们的友谊。我当然能相信友谊比爱情来得更纯洁的话,我就一辈子只要友谊。不要爱情。
  我要找人说话,有些话要说出来。那天晚上我就坐在隔壁另一家酒吧,喝了三瓶啤酒,抽了四包烟,打碎了一个杯子,骂了不知多少个他妈的。听着隔室的杂嚷的声音,觉得一点也不真实,每一点声波都像针一样,在我心中狠狠地刺着,一根根血线喷涌而射--这就是心绞痛的来由。当然,它还没消失也不会消失,而后我的头痛又开始了。
  我想起了,也许从一开始他就不爱我。有时候他让我很生气。我生气的时候一般不会竭斯底里,就是头痛。有点怀疑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瘤啊,当然这个想法比较可怕,比较厌世,我就不去想它了。我最不明白他为什么老喜欢在与我独处的时候,不是把这个女的约出来就是把那个女的约出来。他总是说:我把XX叫出来好吗?如果他觉得和我在一起比较无趣--我单知道爱一个人的时候和对方独处是最求之不得的(我说这话真他妈泛酸,不竟打了个冷噤),那时候讨厌任何人甚至最亲密的朋友的打搅。但是事实与我所知的完全不一样。我总不能自动地推理出"他不爱我抑或不专心"吧。
  我想要一个答案!因为我不明白这件事。也就是说,在这个情况下他心里面当底想些什么?当时我作出很多推理(你不能说我多疑,如是我不多疑我就不正常):
  推理一:他根本是在应付我,他不喜欢和我独处--由此推出他不喜欢我。由此再推出他当初找上我是一时的发神经。他应付我是为了怕我难过,他怕我难过是因为他对不起我,他对不起我是因为他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等等等等,其它略过。和我在一起他显得百无聊奈,所以千方百计要找他喜欢的人出来,打发无聊和无奈。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在强颜欢笑,好不容易把我送走了他无比轻松。这是我针对他怕分析,较客观的。
  推理二:我觉得他心里面装着一两个其她人的影子,这和我对他的专一程度是不成比例的。所以这对我是不公平的。另外,我当然也想得出这世界上仍然存在着一些诸如"男女间的纯洁友谊"之类的混蛋逻辑。但我就是不相信。干嘛不相信?一个二十六七的单身女人,天天晚上把一个未离异分居的单身男人约出来走一走跑一跑,说点歪腻话到二级半色情场所喝点容易给丧失神志的东西,你不会说这就是中国上层社会人民的生活缩影吧?--他说你这个女人怎么比混蛋逻辑还混蛋啊,但我又凭什么要相信她纯洁高尚呢?谁有什么理由断然否定掉她想要勾引他的可能呢?
  记得第一次,他突然提到把某一个女人约出来,我真的很生气,简直就想甩手而去,但我克制住了。而我很清楚志告诉过他,我讨厌和还没成为我闺中密友的女人相处。我讨厌这些女人,她们嘴唇紧闭,脸上挂着一种女王被臣子请求现身或是歌星被影迷请求合影般的娇冷的得意笑容,身上四散着清高的香风。但她们的皮肤看上去有些脏,涂了油彩的脚指甲缝里还藏着隐陷的黑色污垢。
  当然还有推理三、推理四、推理五……她们说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反复说她们是普通朋友。普通朋友--这个词太妙了。每次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显得十分无聊,也许因为我和她们还不是普通朋友,所以无法沟通。但他可以和她们谈笑,这些对我来说简直无法忍受。当他把我无动于衷把我冷在一边儿,我在脸上微笑着,在心里难堪着,心中冒出一些为自己提供解释的借口,辟如说什么很好的朋友啊,有共同话题啊,值得信赖啊,同仇敌忾啊之类的,可是我就知道那里面至少有一种排遣寂寞式的动机。我无法忍受对方这种行为。我认为她们侵犯了我的感情独立和"领土"自由,于是在我脸上难堪地微笑着,心里充斥了微笑的难堪。
  他不该和那么多女人呆着。那是我讨厌透了的。我的心脏像一颗浮石。女人像苍蝇一样围着他转,我的人就是一颗流砂,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现在,他居然要和我分居。我已经烦透了。去他妈的,应该由我来提出--离婚!
  (她点着一支烟陷入沉思……)

  于是我开始反思。
  对于此类现象,情感专家林欢欢已经有过精辟的见解,她认为,如果女人被定义为普通朋友,就代表她不会越轨--这是混蛋逻辑。这观念仿似大说女人不能骂脏话,骂了脏话就不是女人一样。女人也是人,吃了亏,都会心中有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讲几句下流话,就不像人的生活。那样的女人不叫女人,叫淑女,叫白雪公主。包扎涂抹得良好,用花蜜洗头,牛奶洗澡。馒头青菜一律不吃,要吃洋面包加进口水果,以便美肤驻颜,青春长驻,成为全世界无数女人的楷模。至于庞大的开支和费用从哪儿来 ,暂且不管,因为这不是主题。于是女人浑身上下洁白无暇地拍下来挂在壁上给人看,叫做"艺术品",这样的女人放个屁都是香的。但谁看了都不准有动静,一有动静你谅"流氓、色情、下流、思想黄色、不懂艺术"等,一大拉子罪名可以把你气得流鼻血。其实通常男人也不愿意和这样的女人发生关系,他们怕她太不食人间烟火,到了床上也是一堆虚无,另外别人放屁是香的,自己如果放一个臭屁,岂不是"渎艺术"?所以也有人认为世界上之所以出现"阳萎"这种病,全都是白雪公主太多造成的。
  至于要让一个男人爱你,这倒不难。难就难在让他全心全意对付你一个人--或者说,一个男人不会对身边任何除你之外的其它女人有动静,这就叫爱你。按上条逻辑,似乎能放心让他们行使"动静"权利的女人,便是那种"艺术品",这种女人再美也不会对你形成威胁,反正是假的呗。然而女人的如意算盘总是屡屡落空,因为这世上的艺术都是挂在墙上的,不那么完善大都养在身边,不叫淑女,叫俗女。而你的那位也很难完全遵从你的意志和要求,不对她们发生动静。有时候他自己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就听见你低喝一声:"你来劲了是不,这么兴奋干嘛?"对方很委屈地说:"它自己要兴奋,关我屁事。" 想想倒也是。但他一要动静,身边又充斥着女人香,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换句话说,让一个男人爱你不难,难就难在让他全心全意只对你动静--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
  我说林欢欢你不要深沉。我真烦她深沉。她一深沉就会给我传授真理,真理虽然放之四海皆准,却带着一股杀伤力,而且不大。大的杀伤力我不怕,我觉得被一枪毙了或一炮轰死比较爽,反正人感觉不到痛苦。照我的理解,与死亡有关的痛苦事有两件:一是还没死亡前等待的恐惧;二是正前往死亡中的缓慢疼痛。真理的伤害就是第二种,像一根带毒的小刺刺进肉里了,拨不出来也宛不去。于是就不知在哪儿,慢慢慢慢地痛。这种痛简直要使人绝望,甚至不愿意接受真理,我想:女人真是残忍啊。为什么老喜欢往别人伤口上洒盐,雪上加霜?
  可现在,我也得像一个救世主般的,把这些大棵粒的盐巴毫不留情地送给了我的女友,把这些为数极多的真理的流弹,毫不拎惜地射进她创口深处,对她痛苦扭曲的表情连说良药苦口。其实这也有好处,你得学会自我减压。关于自我减压,比如说,在无数趟真理之后,我陷在痛苦中抬不起头,林欢欢总是先操我妈,再骂我一遍,骂完了还要说我有病。一般人定会气得喷血而亡,但我学会了自我调理,自我减压,按自我减压的思维方式,我不会喷血,只会喷饭,喷饭时还要想:这不错,至少我不会再绝望了。我会想,原来是我有病,那我受这种委屈就不奇怪了。如果让一个正常人遇到此事。岂不是不公平得很,那还不把人气疯。所以只有我这样的人才有如此际遇,这是对我不公,对天下人民而言却是公正的命运分配制度。我们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如此如此,最后总结:一切正常,操。
  看来我是把林欢欢那一整套都学上了。那时我开始想拍电影。我再当作家显得太没个性,我要去当剧作家!
  后来我和第五任丈夫也"离"了婚。他移情别恋,盯上了一梳羊角辫的胸口平平的老姑娘。因为我一心爱他去了,疏忽了我波浪的圆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打理它,波浪们都恢复了平直。林欢欢说,整个社会都有恋童癖,这从商店中小得出奇的衣服就可以看出。于是我想,我已经快三十岁了,就算能做出一头虚假的天真,也不会有人爱我了。
  我的第五任候选丈夫,他是一个高尚的骗子,我很爱他。我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不该太爱他,忽略了头发的重要,当然,要潜心追究错误,那么便得把原因归络于我的父母,他们应该晚生我十年。这样的我才能充分满足社会的需要:年轻幼稚,穿着最小号的衣服也显出一种如柴的枯瘦,于是一举一动干瘪动人。这一种"我"可以满足群体社体的部份视觉需求。
  当然,也有可能会创造出另一种"我":成熟性感,前提是依然年轻。这就需要高超的化妆技巧;粗胳膊粗腿,嘴唇肥厚。胸部奇大,这个比较容易,里面多穿几件就行了。此外还有要两弯春黛,这个其实也很容易,先拿把刀把眉毛如数刮光,取浅色炭笔涂上即可。至于其后,还可再用点香粉,面粉太白粉什么的扑于其上,以掩饰刀伤的划痕,于是又有了春黛,这满足了群体社会部分实用需求。
  总之,现在的我不符合以上两点中任一项,既没有枯瘦如此,也没有肥肉颤,除一一头已经失去天的虚假的卷曲,从头到尾都保有原始的的卑微的原型。
  所以他离开了我,总的说来,还是我的错。我决定再也不爱任何人了。

(小D口述 林欢欢整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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