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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我们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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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七年的夏天。太阳的黄色就和调色板上的铜黄色一样。空气异常干燥。我要写一篇小说。既然仇小小坚决不当舅妈,我也不能让她当舅舅。仇小小坚持我首先得深入体验生活。这个提法十分好,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理由让自己在什么都想写又什么都写不出的状态下理直气壮地休笔。另外我又觉得体验生活这种说法暗含着暖昧的内容。生活是多彩的,具体到体验哪一种,这成了逻辑问题。我是学中文的,虽然我们也上过一些不着边际的逻辑课,但我只负责组合,不负责逻辑推理,不然我就去搞哲学或心理学。当然还得联系到我的小说。于是仇小小就说这简单,比如某某作家要写乞丐他就去当乞丐,某某作家要写他就去当保姆,某某写婚外恋他就会去搞婚外恋……
  但是我既不写乞丐,也不写保姆,也不写婚外恋。最多我也可以写师生恋。不过现在搞师生恋就像乞丐讨饭一样理所当然,所以没意思。仇小小说:要不写同性恋?但同性恋又像师生恋一样随处可见。所以也没意思了。仇小小说要不就写网恋。想来想去好像只有这个还没多少人写过,并且这带畸形的性质。众所周知,在这个他妈的时代,人人都在寻找畸形。但正是由于没人写过,找不到丝毫值得借荐的作品,我根本无从下手。所以这也没意思了。这太难了,一篇小说总要给人提供一点新鲜的东西。讨论了半天,一无所获。我还得重新构思。
  确定什么都写不出来后,我想把头发再剪短一点。夏天来了的时候我们这个城市正在流行一种偏分式短发。据说是为了效仿某香港玉女偶像。我一点都不喜欢偶像。仇小小说偶像就是呕像,呕吐的对像。我这个人很有道德,我不喜欢吐在别人身上,最多吐在自己身上得了。自己的东西是不嫌脏的。
  我把头发剪短后。如你所知,我被修正成了典型的仿港台。因为我们一连跑了几家店,理发师据说都只会剪这种发型,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成了一个流行病的牺牲品。仇小小的反应很激烈,她不停打望我的头,使我想到如果我是个男的,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即将面临一场情劫。
  另外我还想到:鄙薄流行的人肯定都跑去写小说了。

                       
  八六年那年夏天,D城还是一片旧城区。到处飞旋着红色和黑色的丁丁猫。各自拥有自己的一个群。那时的丁丁猫也有族群意识和社会意识。我经常思考着,现在的丁丁猫如何丧失了意识,一个一个总是独立地飞翔。偶尔有两只亲热的,只能说明丁丁猫还有点家庭意识,其它的就谈不上了。
  太阳黄得像调色板上的桐黄色一样。在湿热的阴沟边。我们捉草丛中的丁丁猫。接下来男孩集体向阴沟里撒尿。女孩仍一心一意捉丁丁猫。一些女孩受了感染后有了情绪,也跑去撒尿,一些男孩就回来补上她们的空缺。每个女孩子都暗中发展了一个内定人选当她们的替补。她们就说:“咳,来我这儿,帮我站一站啊。”她们总是以为自己那一块地盘是最好的……一般来说,最后是全体孩子都跑去撒尿,没人再去捉丁丁猫了。这时某一个有天份的人对双方的撒尿方式提出了质疑,于是男孩女孩展开了很严肃的对话,用大人式的一本正经探讨问题。每个人都像外交家一样发言。虽然这些话不过是:“我们这较好。”“我们比你们好。”或是“我们肯定比你们好。”这时另一个更有天份的人就提出一比──那天女孩子集体尿湿了裤子,回家后又集体挨了扁……后来有人把一只的虫放在我身上,我开始发出凄厉的大叫……我记得的情况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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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四年,D城四处疯长着小三角叶子的油绿的粉籽花,是开一种大红色的花,一年四季如此。给我一种错觉,我觉得它快要变成D城的象征,或者整整一个D城彻底被它吞噬掉了。在粉籽花开的清香氛围中,D城弥漫出一种有点发馊的甜蜜温柔的气味。偶而我们也能发现它的一两株白色和黄色的花。我们认为这些花都很美,因为从没有人觉得它不美。
  八四年夏,这个城市中,除了粉籽花的清香,还飘着廉价雪花膏的花粉似的浓香。那些女人不管老的少的都擦一种浓稠的雪花膏,擦得脸上像捂了一层湿钛白粉,毛孔都张了起来,她们认为很美,因为没有人告诉她们不美。无论走到哪里,空气氤氯着这种香气,使四处充斥着驱之不散的末代怀旧气息。
  九七年流行又短又凌乱时,街上像流动红旗一样飘荡着黑眼圈黑嘴唇的病美人。暗示流行正像一股疯狂瘟疫在这个城市蔓延。八四年,这样的事大概只可能发生在火星上。八四年流行的是把脸擦得像钛白粉,蔓延的是紫罗兰雪花霜的柔香。这种香味虽然过于浓郁,却纯正自然,没有酒精的挥发性成份刺激鼻腔,所以闻起来可以深深咏吸一口。后来的工业革命把咏吸的姿态也革掉了。九七年的淑女们品味香水时高昂着头,用手指轻轻扇一扇,微细着眼睛屏气几秒,装模作样一番。估计她们连空气里的CO2分子都没碰到。-她们却说她们已经知道了面前这瓶黄绿色的水是不是法兰西皇后用的那种。后来这些姿态也成了流行,在化妆品柜台前,她们都习惯性表演着这种高贵不俗的衿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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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七年……八六年……八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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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小小爱上了跟我们进文法课的老头子。老头子穿着一件笔直的中山装,脸上满是肃穆的表情。仇小小对我的称谓用语很不满,一提起老头子,总是用很恭敬的语调叫他为某教授。说他不过四十岁,按照划分年龄的新指标还是青年人。我说他都青年人了我们不成未成年人?
  后来仇小小开始往脸上擦粉。叫什么飞的,在这个年代还算是大众化的化妆品。我每天都要欣赏她像面饼一样的小三角脸。这种粉饼也带着紫罗兰的香味,使我想到了香味似乎是一个时代的弊病。对当街飘过的那些高超卓绝的漂亮女人们,闻见她们身上若隐若无的高级法国香水味(也可能是高级法国粉饼味),你并不能就此断言她是一个白领还是一只鸡。这样我的思路又飘得很远了。于是我把它拨正,放到我的朋友仇小小身上。她上课时目不转晴的盯着老头子,坐得端端正正,像一个小学生。这种刻意的专注姿态很容易就引起了老头子的注意,常对此作略许的点头,先前他讲课时,说到重点时,总会有意无意盯住某一个人的眼睛,虽然他的听众是大家。无疑能受这种注目礼的往往是最专注用心的那一个学生。而我,是永远无法得到这种待遇的。
  关于爱一个人,据说六四学院心理学系曾经专门开设了一门课程,叫《恋爱学》,鼓动各系各院的专科本科研究生都来拿一个学分。这种做法很容易理解成给学生们进行思想防疫,这说明学校还是很重视素质教育的。因为那个时候盛传的说法是:六四学院的女大学生中已经找不到一个处女了。当然,它是不是真的谁也无法用实证来核验,但是却由此引起了一些心理专家和社会责任感重大的校领导的重视,他们还没蠢到像美国那样设什么“处女奖”──处女定期获得一美元金。鼓励其重视贞操,他们恪守传统的中式教育方针,组织各种活动,以求防微杜渐。例如:开展爱滋病预防宣传,开设学生心理咨询热线,开设恋爱学的必修课……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一些正面影响,不利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传言明显冷冻了,但每晚夜出约会不归的住宿生人数也明显上升了。
  关于爱一个人,我还要说一下,仇小小认为那是不需要施加行为准则的。也就是说,爱是权力,是自由。谁爱爱,爱谁谁,关别人屁事啊。不然人活着还他妈的有什么情趣可言呢?
我补充说,是啊,不然活着还有什么情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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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活着没有情趣的话,人就只能去写小说。所以毛姆说,一个人什么都不能做时,他就成了作家。可见毛姆也是一个没有爱的人。至少,他还没赶得及像仇小小那样权力又自由的爱一次。在《刀锋》里,毛姆对拉里施加行为准则,使他最终没能伊莎贝尔成就一场好事。如果毛是一个九七年的六四学院毕业生,很可能那本小说会是另一个结局。
  我本来一直在精心营构我的小说,某种不成型的思想胚芽总是成长到一半就死亡,这样我的思路又飘得很远了。从黄色的太阳,到八六年的丁丁猫,八四年的紫罗兰花香……现在又位移到仇小小的爱情上面来。每位移一个准距,就会引发一场感慨。我认为我的每一场感慨可作为一个独立的小说来加功,后来又认为太单调,只能作一个分支。后来又认为分流过多太杂乱,还是揉合起来……这样我的思路又飘得吏远。 我的小说还是写不出来。
  一个人什么都写不出来,他就不能当作家;一个人当不了作家,他就只能去爱别人。
  想到自己根本不是六四的学生,但却没得到最基本的权力和自由,我感到愤愤不平。
  后来我千方百计让自己找一个人来爱,我选中了那个研究标点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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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研究标点的男生,要说一下,他给我打的很多纸条里很多的标点符号都是句号,我就叫他句号。他一夏天都穿着一件尼龙的短袖子T衫,一条牛仔裤,塑料凉鞋。脸上没有表情。皮肤晒得很黑,开始我估计他是一个来自外郊的贫下中农份子,后来我才知句号是仇小小前系主任的儿子。
  再后来我就决定爱他。他是系主任的儿子,又给我打了很多标点,根据我那乱七八糟的三段论思维,有了这两个前提,完全可以得出必然论:可以爱他。如你所知,通常人们都对一些看上去伟大的东西肃然起敬。肃敬之后有两个结果,一是置之身后,二是心生爱慕。发生在我身上的是后一种结果。这可以说明我自以为是一个合适的作家,其实不是,我也仅仅是具有一些作家的气质而已。真正的作家是会作出前种选择的。因为他们什么都不能做,当然也不会去爱别人了。
  我和他打纸条时,我蔫蔫欲睡,他脸上没有表情。后来,我坐得端端正正,把腰杆儿挺直,像一个小学生一样,一笔一划给他打纸条。这种刻意的专注很容易引起了他的兴趣。现在他传纸条时,有意无意扫我一眼,我认为他爱上我了。因为他从来不拿正眼扫别人,他脸上总是没有表情。
  系主任的儿子爱上我,我不是系里的学生。这是那个夏天发生的又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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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小小告诉我,她和X教授约了几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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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爱一个人,我最后补充说明一下,如果你对某人和某人的感情有点好奇,其实你知道谁爱谁就行了,中间的过节,就不用去寻思个所以然了,不然你就会明白,也不过是庸男俗女之爱,是你自己在愚弄自己。事实上,是你们自己把事情想得太浪漫太波折。我只能说,没那种事。所以这里我就略过一些情节(显然读者很可能以为这是一个设好的套子,而对我愤愤不平),不过你想看的情节也是你想得到的,既然想得到也就不用看了。现在我们跳过我们爱的过程,接着说,我们虽然各自爱上了一个人,但是后来什么都没发生。至少我和句号是这样的──就像小时候男孩子女孩子在一起讨论撒尿,但是后来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过了一段时间,当我们彼此都觉得这样很没意思时,仇小小接着研究文化语录;我仍然蔫蔫欲睡。句号脸上又没有表情,而老头子也不再冲我的好友行注目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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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七年夏天要结束时,我和仇小小拿着骗来的钞票又到那家中档水吧喝滴滴露。滴滴露的价格又上涨了。仇敌小小也换了话题,她开始大谈经济萧条和市场灰暗。我已经把王小波读了三遍,我的小说一个字都没写出来。我只是感到蔫蔫欲睡。这时,仇小小突然顿住了,她愣愣地看着外面,愕然了半响,喃喃自语说:咦,那不是某教授,还粘着个女的,那么年轻,好像是我们系上的人啊……
  我恹恹然地抬头看了一下外面,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们的对面是D城最星的锦江宾馆。整整一壁防射玻璃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天气仍然炎热,满街淑女们仍然打着伞。在仍然需要打伞的炎热的天气中,这种饮料似乎发酵了,发出酒的味道,把我熏醉了。我的喉咙响起莫名奇妙的声音:仇小小,你还是处女吗?
  仇小小从她的愕然中再度愕然一下。我被自己搞傻了,以为她要刻薄的回应我一句什么话。但她却哈哈大笑,流露出老朋友之间无拘无束的轻松和信任,简直控制不住停下来。那声音放肆极了。我感觉一阵别扭。
  那你呢,你还是处女吗?
  仇小小冲我一乐,眨了眨小眼睛,她涂了眼影,黄色的、白色的和青色的,我脑筋突然一个转弯,跳到了王小波的三个时代上,再回到我们自己的时代,不由在心中大叫了一声:
  妈的,真他妈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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