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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保定为直隶省会 与北京城建设为同一设计师 (1)

2016-02-22 10:14:04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民国初期的直隶行政区划图,直隶省包括津海、保定、大名、口北道

从国家对地方的行政区域管理来说,“直隶”是指中央政府对有着重要地理位置或特殊作用的区域采取的一种直接管理的方式,即“直接隶属”、“直接管辖”的意思。从我国来看,历史上的“直隶”与京、津有着密不可分的历史和文化渊源。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中国历史上便有了中央直辖的行政区域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历朝历代的首都与陪都基本上都是中央直辖的行政区域。秦始皇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其都城咸阳及位于都城周边的“内史郡”,均为直接隶属中央政府的直辖区。

西汉定都长安(西安),部分郡县恢复分封制,部分郡县直属中央,如都城附近设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的三个郡别称“三辅”,直接由朝廷管辖。东汉定都雒阳(洛阳),增设了河南尹,与“三辅”同由中央直辖,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也沿袭了以前的制度。唐朝创设了“府”制,“府”设于京都或行宫重地,如京兆府(西安)、河南府(东都、洛阳)、凤翔府(西都)、太原府(北都)、江陵府(南都)、河中府(中都),均由中央直接管辖。

宋朝则除首都与陪都为直接管辖区域外,还将作为军事要地的县域定为直辖县,直接隶属中央管辖。如宋太祖赵匡胤平定蜀军后,将位于秦蜀要冲的三泉县(陕西省宁强县)设为直隶县。“以三泉县直隶京师”,开中国史上中央直辖县域之先河,“直隶两字始见於此”。

辽、金时期仿照汉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也均将陪都设为中央直辖行政区域,如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等。元代定都大都(北京市),中央设中书省。其中,行省由中央直辖,州分为直隶州、散州,直隶州由行省直接管辖,与路、府同级,散州归路、府管辖。都城北京周边区域及今河北、山东、山西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腹里”即类似于后来的直隶省。

  明代洪武十一年将直接隶属于京师的地方称作“直隶”

明初朱元璋定都应天府(南京),沿袭了元代的地方行政制度。洪武九年(1376),废除省制改设“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掌管民政、财政)、提刑按察司(掌管弹劾、司法)、都指挥使司(掌管军事)。洪武十一年(1378)改称南京为京师, 将直接隶属于京师的地方称作直隶。即以南京为核心包括镇江、苏州、常州、扬州、松江、太平、宁国、池州、徽州、安庆、庐州、淮安、凤阳府及徐、和、广德、滁州等地,相当于今江苏、上海、安徽一带。后称为“南直隶”,简称“南直”。“靖难之变”后,明太宗朱棣改元永乐,1421年迁都顺天府的北平,并把北平改名北京,称为京师。原京师复改为南京,称留都。随着这次国家政治权力中心的北移,形成以顺天府(北京)为核心,包括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8府,延庆、保安2州等地的“北直隶”,简称“北直”,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及山东、河南的部分区域。北直隶成为京畿重地。清朝实行省、府、县三级管理体制。清初将明代的南直隶改称江南省,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北直隶则改称直隶省,其所辖境域仍依明代。北直隶在清朝一直称作“直隶”,直到1928年直隶省更名为河北省。从我国历史来看,“直隶”所辖区域多为春秋战国时期的燕赵之地。自秦至宋,直隶区域是国家的北部边陲军事要地。金元以来随着国家政治中心北移,定国都于北京,该地域成为京畿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