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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保定为直隶省会 与北京城建设为同一设计师 (2)

2016-02-22 10:14:04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清朝确立直隶省制并赋予其高于其他行省的特殊地位

据《清史稿》载,直隶乃“禹贡冀、兖二州之域。明为北京,置北平布政使司、万全都指挥使司。清顺治初,定鼎京师,为直隶省。”这段话明确地表明了直隶省的渊源与地位。明朝败亡后,多尔衮打败李自成并控制了吴三桂,掌握了“定中原”的主动权。为了进一步统辖整个中国,崇祯十七年(1644)九月迁都燕京(北京),随仿明朝将京畿重地的河北一带设为北直隶,顺治二年改为直隶(省)并不断扩展直隶省区划行政管理范围。到雍正、乾隆时期,直隶辖区内的天津卫、沧州等升为直隶州。承德市、张家口市北部及内蒙古自治区西拉木伦河以南、辽宁省大凌河上、中游、西河上游以北和内蒙古自治区奈曼、库伦二旗等原蒙旗一带的州、县,均划归直隶省管辖。

当时直隶所辖府及直隶州有:顺天府(北京)、保定府、正定府、大名府、顺德府、广平府、天津府、河间府、承德府、朝阳府、宣化府、永平府及遵化州、易州、冀州、赵州、深州、定州等。其辖区北至内蒙古阿巴噶右翼旗界(阿巴嘎旗西部)、东接奉天宁远州(辽宁省兴城市)、南到河南的兰封县(河南兰考县)、西达山西广宁县。1914年,民国政府把直隶所辖长城以北区域改设察哈尔、热河两个行政特别区。

直隶作为屏卫京师的京畿重地,因其地理位置的重要而受到清廷的特殊关注。从地理位置看,直隶不仅环卫京师,还是由西北内陆及东北进入中原进而通向大陆南部的陆路咽喉要地。清廷在北京的西部、北部与东北三面环山的屏障地带设置了军事重镇(如大同、宣府等)以护卫京城的安全。在与中原大陆相连的京城南部,也需要设立一座重镇,一则起到护卫京师的作用;二则作为直隶的首府和政治中心,保证朝廷政令的顺利实施,为其他地方或行省做出表率。

  在直隶省会的选址问题上,清廷颇费心机,多次调整

在直隶省会的选址问题上,清廷可谓颇费心机,几经斟酌,多次调整。当时,大名、正定、保定这三座位于北京南部且处于贯通中国大陆南北的交通要道上城市成为清廷设置直隶首府的重要选项。

最初,清廷选大名府(今邯郸大名)作为直隶省省会,当时因江山未稳,国家统一大业还未完成。李自成余部及在南京称帝的南明皇帝朱由崧的明朝残余势力还未肃清,为战局考虑,暂时把省会置于直隶省的南部。当政局稳定之后,清廷开始将直隶省会向靠近京师的直隶中部迁移。先移至真定(今石家庄正定),又于康熙八年(1669)最终迁至保定府。直隶总督权重位显,居“八都之首”。

清廷在直隶职官配置上极为慎重,初期先设宣大总督驻山西大同管辖宣府(河北宣化),顺治十三年(1656)裁撤改设顺天巡抚(驻遵化,管辖顺天、永平二府,康熙初裁撤)、保定巡抚(驻真定,辖保定、真定、顺德、广平、大名、河间六府,顺治十六年裁撤)、宣府巡抚(驻宣府镇,辖延庆、保安二州,顺治八年裁撤)。顺治十六年(1659),保定巡抚改为直隶巡抚,第二年移驻真定。康熙五年(1666),置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驻大名,雍正二年(1724)直隶巡抚又改直隶总督。同治九年(1870)直隶总督又兼管北洋通商大臣,集军政、民政、盐政、河道、经济、官吏任免、诉讼审判及外事等各种权力于一身,如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等,成为能够左右国家政局的重要权臣。康熙八年(1669),直隶省会由真定迁至保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袁世凯“移督”天津(保定徒有“省会”之名),民国成立初1913年袁世凯将直隶省会正式迁往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