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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编剧署名权之争“开打” 细节公开(2)

2016-07-19 14:25:03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不过,蒋胜男方指出,尽管合同约定剧方有权决定署名排序,但“总编剧”的署名规定却未出现在合同中,并认为“总编剧的说法给人一种总领全局的感觉”,给王小平以总编剧的署名,某种程度上夸大了其对剧本的贡献,而容易使人低估蒋胜男的付出。

蒋胜男方的观点,在余飞看来,“多少暴露了作者的外行”。在法庭庭前质询阶段,余飞就向法官介绍了电视剧编剧署名中“总编剧”的含义,“这样的职位一般是由创作中起主导和决策作用的人员来担任,此人做的工作很可能包括提出创意、寻找合适的编剧、协调各编剧之间以及编剧与资方之间的关系、主导创作过程、亲自创作样本集甚至创作一部分剧本(也有可能一集都不写)等,所以,总编剧的署名与剧本写的多少根本没有关系。”

“如果在‘总编剧’和‘编剧’中两者选其一,我肯定选‘编剧’,因为‘总编剧’有时候会让业内人士认为他(她)没亲自写剧本,只是负责策划和协调。”余飞说。

由于此次署名权纠纷引起的风波过大,余飞不无担心地表示,这只能导致未来剧方在与编剧签订合同时更加严防死守,而蒋胜男所代表的IP小说作者与影视编剧的矛盾也将加大。

新闻内存

《芈月传》著作权纠纷回顾

2009年,蒋胜男在晋江文学网站发表《大秦宣太后》部分文稿,约7000字。

2012年8月28日,蒋胜男与东阳市花儿影视公司签订剧本创作合同。同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同期,才可将同名小说出版发行。

2014年3月底,蒋胜男分期将《芈月传》剧本共53集,交付东阳花儿影视公司。

2015年6月9日,蒋胜男就编剧署名权起诉王小平及花儿影视侵权。

2015年8月至11月,蒋胜男小说《芈月传》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5年11月30日,电视剧《芈月传》开播。

2016年3月22日,2015第十届中国作家榜单公布,蒋胜男凭借小说《芈月传》收获版税1350万元。

2016年4月17日,王小平微博透露,已针对蒋胜男的名誉侵权行为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4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芈月传》编剧蒋胜男违约出版小说。

2016年7月6日,花儿影视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蒋胜男及小说出版社和销售商一并告上法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