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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文化”:是时候谈谈什么是妖怪了(2)

2016-11-11 10:35:27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早在上个世纪,日本就有学者著书讨论过“妖怪学”这一体系在所有学科中所处的位置:井上圆了在《日本妖怪学》一书中,曾把妖怪学归类于哲学与心理学谱系下的应用学之中,理由是“有广狭而见其异耳……就妖怪之事实,而考定其原理原则为理论学;用既定之道理,以说明事实为应用学”。意思是用现有的知识来考证妖怪的合理性,这是妖怪学的价值所在。言辞中分明是把妖怪作为了有形之物、实在之物来进行研究。

考虑到科技的进步与时代的发展,通过应用学的定义来讲述妖怪,不仅仅显得荒诞无意义,并且会严重破坏“妖怪”这一文明特色产物中的文化内涵——妖怪根植于文化土壤之中,与神话绝不可等同于历史一样,从妖怪身上剥除文学赋予的象征主义魅力和图腾性,就是栽培无土之花,无根之木,必无法成型。

在中国的文化领域分类中,“妖怪”往往被分类与“神话传说”门类之下。潜明兹教授于《中国神话学》一书中提到,无论中外有多少神话分类,然而其最常见的无外乎两种:自然性神话与历史的神话化。这在妖怪学中也同样适用——即所谓自然性的妖怪和历史化的妖怪,前者是古代先民对不思议之物的理解性重塑,后者是民间在传播历史事件的过程中所加入情感的再创作。前者的代表有《山海经》中的种种远国异兽,后者则比如《西游记》、《封神演义》等;前者可以说是巫文化的余韵,而后者则是世俗文化中的一枝奇葩。

由此可见,中国妖怪学若是要在茫茫学海中找到自己所属的位置,必不能像《日本妖怪学》中所著,成为应用学之死巷中的化石。中华文化的魅力之一便是不断变化、不断自我修复升华的演变特色,是“活的”文化。当代人研究妖怪学之意义也便在此:将庞杂无章的妖怪规划于文艺理论学的分门别类之下,让今人了解其象征与特色,并方便后人之再创作,才是使妖怪永远鲜活,文化永远存续的唯一手段。

综上所述,“妖怪学”这一门类,所包含的分支有巫文化中的方志、图腾、物象崇拜等内容,也包含民俗文化中的艺术创作、民间信仰及历史碎片化再创作的内容。“妖怪”即为中国古代文化中“地反之物”的统称。而今,刨除其中被现代文明唾弃的迷信糟粕部分,就让我们来领略一番神秘而精彩的妖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