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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个人几十年的行走,写一座城(2)_书评_新京报网(2)

2016-03-19 02:38:0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在《天真和感伤的小说家》中,帕慕克不时提及E.M.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小说的最终验证就是我们对它的感情。”在帕慕克看来,小说价值的真正尺度,必定在于它具备激发读者感受生活确实如此的力量。“一部优秀的小说的每一个句子,都会在我们心中激起一种深沉而又真切的感受,使我们知道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意味着什么,同时我们也知道这种感觉本身的属性。我还了解到,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旅程,我们在城市、街道、房屋、寓所和大自然中度过的生活所包含的不是别的,而是对一种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的隐秘意义的追寻。”

在书中临近结尾时,如此写麦夫鲁特:他刚进城时感到的缺失和不足,在拉伊哈去世后,特别是近五年,显得更加强烈了。

纯真,是好事还是坏事?

到了帕慕克近期的作品,我们姑且说是他50岁之后,越来越明晰的还有另外一个主题:纯真。从《纯真博物馆》相对以往作品过于纯情的帕慕克,到《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中麦夫鲁特心底永存的一份清新。

麦夫鲁特脑袋里的“怪东西”,是让他从繁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的东西,是让他在伊斯坦布尔这个大城市感觉不再孤独的东西,是让他感觉到自己在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西……似乎自始至终,风吹雨打,沉沉浮浮,麦夫鲁特心中都有永存的一份清新,一个与自己对话的清澈声音,像是他在夜间挑着钵扎,行走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巷中,听自己的足音,看一天天变换的街景轮廓、光影及建筑模样。

帕慕克在写一个脑中还有“怪念头”心中还有纯真的小人物,如何在城市中慢慢变老,如何看自己与身边变化的城市。

有段时间,麦夫鲁特白天去卖鹰嘴豆饭、每晚还在叫卖钵扎,“夜晚不停地走路,眼前总会闪现出美好的画面和奇怪的想法:那些日子里他发现,在一些街区里,尽管夜晚没有一片树叶在动,可是树的影子却在摆动;路灯破碎或不亮的街区里,成群的野狗更加嚣张和霸道;张贴在电线杆和门上的割礼和私人教育机构的广告,最后一个音节都是押韵的。倾听城市夜晚对他的诉说,解读大街小巷的语言,让麦夫鲁特感到自豪。”而上午站在手推车后面卖鹰嘴豆饭、两手插在口袋里、一动不动地在寒冷中等待时,他的想象力就会减弱,他就觉得世界空洞虚无……

街头小贩虽然是帕慕克并不熟悉的另一个世界,但在写作麦夫鲁特这个人物时,帕慕克并不困难地进入这个人物,如同在《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中说,他幻化为人物本身。怀有一份清新和纯真,脑袋里有着“怪东西”,从常人不识或者熟视无睹的细节中感受,这“怪东西”可以让自己与生活俗常跳开一段距离,怀着纯真之心去理解自己的爱情、生活、这个城市。麦夫鲁特常常能在平庸中跳离地面,一张平凡的脸却有不在此地的心。“为什么有些夜晚他想走进边远街区里的墓地,坐在月光下的柏树间?一个犹如他在电视上看见的黑色巨浪为什么有时会来追赶他,而麦夫鲁特为什么很多时候都无法逃脱被巨浪吞噬的命运?”

但这种在帕慕克近来作品中越来越明显的纯真之感,对于其创作是好事,还是坏事?他能否成为一位比之前的自己更伟大的作家?一位作家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在60岁之后,如何平衡写作的野心与写作的深度追求?如今的帕慕克,写一部《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想拥抱更多读者,还是面向更难突破的自己?

帕慕克是天真的,也是感伤的。是勤奋的,也是有创作野心的。等待他的下一部作品,越过曾经的巅峰《我的名字叫红》,越过眼前一些看似甜蜜的拥抱,朝向更深更艰难处攀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