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湖北、河南、江苏、山西、陕西、河北等省市走访发现,我国一些地方历史文化名城面临衰败凋零、管理尴尬、过度商业化、违法成本过低、修缮欠账严重等困境,其背后凸显出法律不健全、基层官员思想认识偏差、管理机制尚未理顺以及资金不到位等原因。
专家呼吁,理顺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体制,建立名城名单退出机制,建立鼓励社会与公众共同参与的名城保护制度,有序引导民营资本及NGO组织参与名城保护。
历史建筑难逃“败”“拆”命运
“街上没几个年轻人住,屋漏了、墙歪了都没人管,老人们都是将就着住,人死了,屋子也就空了。”在湖北省随州历史文化街区安居镇九街十八巷,说起老街变迁,81岁的居民魏少明有些落寞,因为这两年,街上的白事一桩接一桩,老街越来越冷清。
这条始建于1300年前的老街,因漕运发达,商业繁荣,一度被称为“小汉口”,街区内266间古建筑更是保留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而别具风味。当地多位居民告诉记者,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公路、铁路交通快速发展,人们纷纷临近公路边建新房,安居新镇逐渐替代老街,迅速“空心化”让老街走向衰败。
部分历史文化街区破败凋零,而另一些则因过度商业开发而消融历史文化风貌。湖北省襄阳北街是襄阳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其历史可追溯至商周时期,1991年,当地将其改建为一条设有300多间门面的仿明清建筑风格的文化商业步行街。记者在现场看到,青砖灰墙间,“东北饺子馆”“乡村锅巴饭”等霓虹灯招牌不停闪烁,雷同的街边小吃和服装品牌,与其他商业街别无二致。
“仿得再好,也是假的,它不能代表当地的文化风貌。”长期从事襄阳历史研究的释贵明告诉记者,襄阳北街上有一座名人故居,在街区改造过程中租给了一家服装店,该店进行整体装修后,故居内天井、廊柱被遮蔽起来,现在已经找不到任何历史建筑的痕迹。
在历史文化街区向两极发展的背景下,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非文物”身份的历史建筑,虽然在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台后,有了法律保障,但目前普遍处于“挂牌”阶段,破败和被拆问题依旧严重。
河南浚县老城区内有152处历史建筑,三分之一需要维修。但老百姓没钱修,国家也没补贴,历史建筑只能越来越破。
在河南省浚县历史文化街区南山街,记者看到,许多挂牌的历史建筑被红砖房包围着,有些历史建筑只剩下门脸,院子里都是居民新近建起来的两层楼房,还有些历史建筑院子内,是居民私搭乱建的各种砖房、棚户等,有些历史建筑墙体已经破了很多洞、土坯也塌了半边。
即使是在保护相对较好的平遥古城,商业旅游开发带动当地房地产市场迅速升温,居民在商业利益驱动下,不是把传统民居拆了往上盖成二层楼,就是往下挖地下室,改造成客栈、饭店,不仅改变了街区原有风貌,还破坏了历史建筑的原真性。
保护工作者遭遇诸多“难”
记者采访了解到,房屋一旦被列为历史建筑,很可能这块地容积率就受到限制,发展权就受到损失。由于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保护工作就变成了“大家都不喜欢”的事情,产权人只承担责任而享受不到权益。
为保护城区优秀历史建筑,荆州市人民政府在2011年与当地历史文化街区三义街居民签订了《荆州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协议》,记者看到,5条协议内容,均对乙方房屋所有人提出了具体要求,而对甲方荆州市人民政府,只提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