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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1949年后的中国女性罪犯们(1/18)

保存图片 2016-01-27 09:06:47  凤凰历史    参与评论()人
图说1949年后的中国女性罪犯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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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966年的女性罪犯们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依然反抗的国民党残留大陆人员;2、在民国时期有“血债”者;3、反动道门会社成员;4、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图为在抗战中被媒体誉为“游击战之母”的赵洪文国与与何香凝(前排座位左二)和邓颖超(前排座位右一)等人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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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966年的女性罪犯们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1、依然反抗的国民党残留大陆人员;2、在民国时期有“血债”者;3、反动道门会社成员;4、一般刑事犯罪分子。

1966—1976年,经过三反五反等一系列运动后,在文革时期女性罪犯除了生活不检点者、一般刑事罪犯外多了“反革命罪犯”比如林昭与张志新等。

1976——至今 结束文革后,随着十三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社会日益开放。基本上因生活作风获罪、思想言论获罪的女性逐渐绝迹。更多的是刑事犯罪。如贩毒、抢劫、杀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