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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反腐第一枪”的警示效应(2)

2016-11-29 19:49:22    学习时报  参与评论()人

“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新中国反腐第一枪”,成为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以实际行动从严治党、取信于民的一个“经典案例”,确实在当时产生了振聋发聩、杀一儆百的强烈反响,并在较长的时期内取得了惩前毖后、防微杜渐的显著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信赖和拥护党的领导,衷心歌唱“社会主义好”“共产党好”!

领导干部都没有“红色保险箱”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建党九十多年、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几度清明辉煌,几度风云坎坷,给人们留下了诸多惊心动魄的思考和不能忘却的警示。

当年,刘青山曾经口出狂言:“老子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么样!”“我就是马列主义在天津地区的具体化。”张子善也大言不惭,厚颜无耻,以“英明领袖张专员”自居,默许和纵容一些人对自己歌功颂德。同时,他们专横跋扈,压制民主,对于提出不同意见的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蓄意进行排挤和打击。另一方面,两人贪图享乐,生活腐化,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这些骄傲自大、享乐腐化的“致命伤”,正是他们背叛党的宗旨、背叛人民利益的根本原因,也足以成为现在那些以“改革功臣”“发展模范”自居的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的反面教材。

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没有“红色保险箱”。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认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才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海中学会游泳而不沉沦淹没,才能在触及灵魂的搏斗中站稳立场而不与腐败邪恶势力同流合污。

前辈创业垂千古,继往开来须自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国共产党人只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恪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方能避免“自毁长城”,才能不辱历史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作者系中央党校机关党委原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