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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几千年的收藏史看“国宝帮”的诞生(2)

2016-11-01 18:05:00  王超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一度禁止私人收藏文物的买卖(1982年的《文物保护法》第25条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直到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订,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或其他方式获得的文物,这些民间收藏的文物可以依法流通,并且允许拍卖企业依法拍卖文物,自此之后,民间的收藏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而兴旺起来。

通过对收藏史的梳理我们可以发现,收藏行为总是依托于权力或者金钱,收藏以及延伸出来的行为,譬如展示、鉴赏,可以影响社会对藏品的认知。一旦当藏品被营造成一种“典范”(Paradigm),就会随之产生对典范的模仿。譬如,商周中原王朝的分封国,会模仿被尊为典范的青铜礼器,从而追寻文化认同和政治庇佑,这一规律后来被用于判断青铜器的文化归属;传统艺术的学生也会模仿被尊为典范的书画作品,来学习书画技艺并获得个人的艺术感悟。虞龢的《论书表》中曾记载,东晋时期有两位叫张翼和康昕的人,模仿“书圣”王羲之的书法到“几可乱真”的程度。

中国著名学者朱自清在其美学著作《论雅俗共赏》中,总结了中国传统观念中“以古为雅”的规律,譬如清代曾烧制过模仿明代永乐宣德艺术风格,甚至连落款都模仿明代原款的青花瓷器,则可以理解为一种像古雅致敬的行为。而宋徽宗由于个人的艺术爱好,命令工匠大量仿制了商周青铜器用于祭祀,则可以看做是一种变相的政治行为。可惜宋代仿制青铜器大多在后世被融化以铸钱,所以保存至今的寥寥无几。

北京故宫太和殿,专家正在清理太和殿内青铜器上的灰尘。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北京故宫太和殿,专家正在清理太和殿内青铜器上的灰尘。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模仿并不一定催生作伪,模仿被欺骗所利用才导致作伪。譬如自宋至清,宫廷仿造的商周青铜器屡见不鲜,但是都和原物有一定的差别,甚至还独创出混杂商周与明清艺术风格的器型来——譬如出戟大尊、贯耳觚等等。这些仿制的器物多用于皇家祭祀和皇帝赏玩,并不用来欺骗他人,也比较容易分辨。而作伪的目的在于欺骗收藏者,来获取不当的权力与金钱。宋代郭若虚的《图画见闻志》中记载,五代后梁时期的收藏家刘彦齐,曾经借来当时贵族的书画收藏玩赏,然后摹写一幅赝品精心装裱做旧之后还给原画主,自己将真画收藏。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较早的能够见诸文字的作伪欺诈行为。

宋代金石学勃兴,市民文化崛起,致使收藏走向市场化。北宋都城汴京的著名佛教寺庙——大相国寺,竟然成为当时最大的艺术品交易市场。不但能买到当时著名艺术家的作品,甚至大书法家米芾在大相国寺还看到过有人出售秦朝玺印的拓本,足见当时市场之繁荣,同时也催生了希图牟取暴利的作伪行为。宋代著名的书法家王诜,曾经豢养一名苏州裱褙工的儿子吕彦直,用笔绘出书法字体轮廓然后填墨的“双钩法”制作书法赝品,南宋人赵希鹄在著作《洞天清禄集》中记载了当时青铜器作伪的方法——制作伪色和伪锈,足见当时作伪风气之盛。

至于明清,作伪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上都超过宋代,皇室收藏里甚至都充斥着赝品。乾隆皇帝曾经整理过皇室收藏的古代青铜器,形成了著录《西清四鉴》,一共收录了带有铭文的青铜器1176件。后来经过学者容庚先生的鉴定,认为赝品占总数的约42%。民国时期,故宫博物院曾经闹出过一起“盗宝案”,当时国民党政府司法院副院长张继以及夫人崔振华,控告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以假易真,偷换故宫博物院的藏品。当时认为,清代皇室收藏中不应有赝品,法院邀请著名画家黄宾虹鉴定出当时故宫博物院的收藏中有62箱赝品,都应是易培基所换。但1949-1959年,故宫博物院从这62箱“赝品”文物中清点出真品287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501件,可见历代伪作赝品技术之高,竟可以骗过清代诸皇帝以及参赞收藏的名臣,而古物鉴定的技术也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发展的。

关键词:国宝赝品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