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伊绯
“卫生”一词,在汉语中出现得极早。2000多年前,《庄子·庚桑楚》中即有“卫生之经”的记述。自晋代李颐在《庄子集解》中把“卫生”理解为“防卫其生,令合其道也”以来,晋代郭象、唐代陆德明等均沿引此义。由此可见,“卫生”在中国传统语境中的“保卫生命,维护身体健康”之本义。但近代以来的“卫生”概念,乃至“公共卫生”观念,与中国古典意义上的“卫生”有着微妙的差异了。
首先,源自西方医学观念的Hygiene一词,在19世纪中期传入亚洲。日本学者于1870年左右,将Hygiene直接翻译为“卫生”;此时的“卫生”概念带有鲜明的现代化色彩,已经赋予了国民健康与公共卫生的内涵。译者长与专斋强调这个概念,“并不是单纯地指健康保护而已,指的是负责国民一般健康保护之特种行政组织。这样的健康保护事业,东洋尚无以名之,而且是一全新的事业。”
此时的中国,也开始注意到现代卫生学及相关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中华民国创立之初,也沿用日本之例,将Hygiene一词译为“卫生”;且当内务部成立卫生司时,一切组织完全模仿当时日本内务省卫生局的制度。但时过20年之后,毕业自日本帝国大学医学院的公共卫生学者,曾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医处处长、内政部卫生司司长的陈方之(1884—1969年),深感许多流行于中国的卫生论述舶来品均与Hygiene的原始意义大相径庭,严重地混淆了公众的视听,他因而主张将Hygiene重新界定为“公共卫生”。
当陈方之所著《卫生学与卫生行政》于1934年初版之际,胡适(1891—1962年)为之撰序推介。胡序题为《公共卫生与东西文明》,明确提出了“公共卫生”与国家文明之间的关系;对这方面的概念与观念,都做出了形象生动的论述。
首先,胡适列举了东方文化背景之下,在当时的中国文明里没有“公共卫生”的怪现状种种。他痛心疾首地说:“疾病来了,只好求神、求仙方、许愿。人死了,都是命该如此。瘟疫来了,只好求瘟神。瘟神无灵时,只好叹口气,闭门束手等死。死一家,只是一家命该绝。死一村,只是一村命该绝。至于猪瘟、牛羊瘟、牲口瘟,更是没有法子的事。”为此,他下结论说:“公共卫生三千年中从不曾列入国家行政之内。这便是东方的精神文明的怪现状。”接下来,胡适谈到对今日世界文明的展望,谈到对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寄望,他不无感慨地指出:
“今日世界的新文明虽然有许多缺点,但至少可以说是人的文明。人的文明的特点就是特别图谋人生的幸福。这个新文明的一个大原则就是先做到‘利用、厚生’,然后再谈别的问题。人的文明的第一要务是保卫人的生命。”紧接着,胡适把个人卫生与公共卫生区分了出来,并将二者的互动互利关系做了说明,他说,“生命的保卫有两大方面,一是个人的卫生,一是公共的卫生。凡提倡体育,增进医术,保卫个人的健康,固然是重要。但个人不是孤立的,是和他所在的环境有密切的利害关系的。一只瘟鼠可以灭绝一城,可以毁灭半个国家。几个蚊虫可以衰弱一个种族。所以单靠个人的保卫是不够的,必须有公共卫生的设施,使个人对于环境里的种种因子——空气、水、饮食、秽物、病菌等等——都可以得着安全的保障。”
胡适在序言中疾呼,“公共卫生是‘人的文明’的第一要务,没有卫生行政的国家便够不上说人的文明。净土天堂都不在天上而在人间。人生的任务是要在这个人世里建立净土,建立天国。公共卫生便是净土法门。改造环境便是天堂大路。人生也许不过是一场梦,但你一生只有这一次做梦的机会,岂可不做一个像样子的梦?少吐几口浓痰,多打几个蚊子,便是你建立净土的功德,胜过造七级浮屠。”胡适奉劝那些信神仙、求鬼神的国民大众,切勿再迷信人间之外的“净土”,尽快从个人卫生做起,首先不去破坏公共卫生,还要尽可能为公共卫生做贡献。
最后,胡适称“这是我读陈方之先生的书的一点子牢骚,便写了出来请他指教。”真不知80年后的今天,对食品滥用添加剂、公共场所吸烟、汽车尾气排放、工厂违规排污等多项危及公共健康行为已展开综合治理的今天,如果胡适尚健在,他那些关于公共卫生的论断以及他的那“一点子牢骚”,是否会略有改观,或是略感宽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