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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福特汽车最好卖 售价2700块大洋(1)

2016-12-17 15:25:29    羊城晚报  参与评论()人

□李开周

A

骗子把汽车当成骗钱的利器

上世纪二十年代,上海市面繁荣,鱼龙混杂,遍地都是“拆白党”,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骗子。

1921年,刚刚复刊的文学杂志《礼拜六》就刻画了这么一个骗子:他无职无业又无房,但是却有一辆汽车,不管去哪儿都开着他的车,经常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当做大官和阔佬。

您想啊,那时候除非是特别有权或者特别有钱的人,不然谁开得上汽车啊?

鲁迅是著名作家,每月从中华大学院领取300块大洋的补贴,出入只能坐黄包车;胡适是归国博士,每月从中国公学拿到400块大洋的薪水,也只舍得包一辆人力车。

那个时候,全上海劳工平均月薪30块大洋,黄包车夫平均月入16块大洋,家庭保姆平均月薪4块大洋(包吃住),鲁迅和胡适收入巨高,比普通小市民高很多倍,都没有买汽车,而我们说的这位骗子竟然有汽车,当然不是等闲人物了。

不过骗子是经不住打听的,他只是外面光鲜而已,汽车是他充门面的工具,也是他骗钱的利器。他没有房,晚上就住在汽车里,天一亮,就开着车出来骗钱。

怎么骗呢?他有三招:

一是冒充领导,收人家贿赂;

二是冒充巨商,骗人家入股;

三是用他的汽车跟人碰瓷。

前两招不用细讲,因为他有车,很容易让人家信以为真并上当受骗,咱具体讲第三招。

他准备了很多废旧轮胎,想碰瓷的时候就换上一两只旧胎,然后专往人多的地方挤,看见一辆汽车开过来,他就跟人家蹭轮子(大半个世纪前的老款汽车,车轮装在车身外面,最容易蹭到)。

砰,别人轮胎没事儿,他的轮胎爆了。他立马跳下车,扭住对方不放,让人家赔。对方一瞧,轮胎确实撞坏了,自觉理亏,只好赔给他一笔购买新轮胎的钱。

上海人爱烧包,有时候会借他的车出去风光。他很大方,有求必应,不过出借之前必会换上几个坏掉的零件。借车的那位兴高采烈上路,走着走着就抛锚了。那可是借来的车哦,在自己手上出了事儿,多没面子啊,赶紧花钱去修,修好后还给他,他会偷偷地把新零件卖掉,并去修车的地方拿提成。

那时候,一条全新的邓禄普轮胎售价50块大洋,更换一个普通的化油器需要花费70块大洋,维修汽车上的电气设备则通常要花100块大洋左右。

这位骗子哥们儿哪怕每星期只碰一次瓷,一个月也有几百块大洋的进账。再加上他冒充领导收的红包、冒充老板卖的股票,我的天,月入高达好几千块!非但远远超过了当红作家鲁迅,而且超过了在上海大剧院拿包银的梨园名角。

1923年,一部福特T型敞篷车的售价为2700块大洋

骗子爱财,取之有道,他的“道”就是那辆汽车。那究竟是一辆什么车呢?这就是1918年出厂的一款福特T型敞篷车。

这款车1923年夏天在上海的售价是2700块大洋,如果按照当时米价折算成人民币的话,大约相当于现在20万元左右。

说到福特T型车,了解汽车发展史的朋友肯定不陌生,这是美国福特汽车公司1908年开始批量生产的轻便型家用汽车,也是世界上第一款采用通用零部件进行大规模流水线装配作业的汽车,它的售价相对便宜,外观相对漂亮,油耗也相对小,百公里耗油七八升而已。

这个油耗控制放在今天当然不出奇,可是在大半个世纪以前,完全可以无限傲娇地碾压所有竞争对手。要知道1930年出厂的雪铁龙轿车平均油耗是百公里十几升,1931年中国自主装配的民生牌卡车平均油耗是百公里30升(载重只有1.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