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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从业者来讲,是种爱护” (1)

2016-03-07 12:11:32      参与评论()人

■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谈电视剧制作通则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

新出台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明确建议不应出现在电视剧中的内容。

日前一份《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该通则详细规定了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涉及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该通则由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共同制定。记者随后联系到著名导演、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根据《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的内容、性质,以及一些争议焦点进行了采访。

“通则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应自觉遵守”

东方早报:这个通则是在什么时候启动制定的?出于什么缘由?哪些人士参与其制定过程呢?

尤小刚:去年,大概9月份吧,我们(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和总局开会,提议拟一个结合了现行电视剧审查基本原则的东西,给大家一个创作的参考依据,省得大家制作出来,到了审查的时候,又要去改,给制作方增加负担造成损失,也有利于大家在现行条件下创作出更好的内容。行业协会的资深制作人参与了这个制定过程,这些制作人都是有很深的行业经验的,哪些地方走得通,哪些地方走不通,他们是比较有经验的。

为什么要搞这个通则呢?电视剧制作广电总局有很多法规,法规是国家以法制形式制定的规范,是底线;通则是协会从行业自律,从创作规律出发,制定出来让大家共同注意和遵守的,符合我们从业原则的公序良俗。这对从业者来讲,是种爱护,也提醒从业者,避免大家因创作和生产中的失误而造成损失。

我们从产业的角度出发,希望把审查标准中涉及的东西,当作行业的标准来制定,来告诉大家,免得在以后再碰到问题。所以通则和现行的电视剧播放审查标准基本是一致的。当然审查标准会有一些变动,但万变不离其宗,通则就是结合我国国情,把什么合适,什么不太合适,提前告诉大家。像高速公路一样,把道提前划清楚。

东方早报:所以通则不会是一个强制性的规范?

尤小刚:协会也不是执法机构嘛,通则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咱们行业,比如协会的会员,应当自觉去遵守。你不按这个做,那到时候(审查)过不去,那就自己想办法嘛。协会的目的我前面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也是为了保护大家。那如果你不信就试试呗,做了通不过,就不质疑了。这个很简单,通则就是站在从业者的角度来告诉大家,行得通和行不通的。第一,广电总局能不能让你备案,不能备案,这个创作就白费了;第二,你创作出来了,让不让你播放,不让播,那也白费了。制作者是你自己,协会是从产业角度考虑,有这么个东西给大家,这都是很多年创作经验的总结,免得大家白费力气。

东方早报:个别网友对细则中“同性恋”和“乱伦、性虐待”一起被归入“非正常性关系”表达了质疑,认为是否有歧视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