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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研究岂能无视满文文献(2)

2016-06-19 11:45:30      参与评论()人

在清史学界,有人把清朝从1644年算起,而把清史仅仅看作是中原王朝的历史,把中原周边的地区史和民族史置于清史范畴外。这是完全错误的清史观,其主张本质上和“中国为中原国家”的论调如出一辙,试图将满、蒙、藏等民族史与清史研究彻底割裂开来,这是我们所不能,也不应苟同的。

清朝在中国王朝系列中的特殊性与满文文献的重要性

又有人主张,即便满文档案对研究民族关系等课题有所帮助,对研究清朝在内地的统治,尤其是清代中后期的历史,则没有多大的用处。这种先入为主的误解,也是长期阻挠中国满学与满文文献研究发展的负面因素。

清朝在中国王朝系列中有其特殊性。清朝和元朝一样,都是非汉族建立的大一统国家。清朝是满洲人建立和统治的国家,满洲人是清朝的统治民族。因此,满语和满族文化在清朝具有很高的地位。满洲统治者在清朝的统治地位又决定了满文文献在清史研究中的特殊地位。满语满文,被清朝称之为“清语”、“国语”、“清字”、“国字”等,被视作清朝“立国之本”之一。满文自从它被创制的1599年到现在,已经历四百多年的历史,这期间,在不同的范围和不同的场合,满文从未被停止使用。在清朝统治中国近三百年间(1636-1911),无论在国内,抑或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满文均得到长期使用。金国(1616-1635)时期自不待言,就是清朝前期的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1644-1795)的一个半世纪中,满文地位极其重要。一方面,清代内部重要的政府文书、国史馆编纂的大型史书等都大量使用满文,有些政府部门的文件只有满文而没有汉文,权威性的文件只有满文。这些文件所涉及的内容,不仅仅是满洲人,也不仅仅是边务,而是整个清朝国政的方方面面。同时,对外国书、条约等正式文件也将满文作为国语使用。乾隆朝以后,满文的使用在内地虽然渐至衰落,但并没有被抛弃,从国家中央机构到边疆地区的地方政府机构以及民间,满文仍然是很重要的语言文字。如今,仍有不少清朝后期的档案文书得以保留。

要言之,因为清朝是满洲人建立和统治的王朝,作为统治民族的语言文字,满文及其文献在清代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故而也成为清史研究的重要史料,这是很容易理解的。

满文文献的广泛利用,还能够填补因缺乏汉文史料而出现的空白,也能纠正因汉译而出现的错谬,尤其是能够复原通过汉译系统改变的满文原文的本义,从而推动清史研究工作全面系统地开展。

满文档案的史料性质及其重要性

史料在性质上分为“遗留性史料”与“记述性史料”,两种史料间的差异很大。所谓“遗留性史料”,就是在其产生之初并无传承历史信息和历史知识之意图的材料,如考古遗存、档案文件等等。记述性史料则不同,在其诞生之初,便以记载、保留和传承历史为目的。满文文书档案,都是当时处理政务和具体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它不是为讲述历史而形成,它本身就是历史过程的一部分。在满文文献中,主要部分是满文档案。作为“遗留性史料”,满文档案可以用来鉴别传世文献记载的真伪和正误,以此接近恢复历史原貌的目的。在清史中,包括官方编纂的历代《实录》《起居注》《会典》《列传》等编年、会典、传记类史书,以及私人撰述的各类史书,都属于记述性史料。两相比较,后者系统性强,体现了一个时代官私两方史家的时代意志,构成了彼时历史过程、历史思想的主体框架。但因为突出某种“意志”,往往经过删改、取舍、编排,甚至杜撰;前者则无意识地保留了很多历史真实。正因为这样,满文原始档案的史料价值远比清朝国史馆和清代官吏、文人所编纂的其他各种史书要高很多,两者不能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