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化 > 艺文 > 正文

法律文本变身当代艺术:安徽阜阳一案在美术馆的呈现(2)

2017-03-28 11:32:16    凤凰文化  参与评论()人

把展厅中每一件作品,布幔,鱼,声音等单拎出来看,难以构成一件艺术品,但是全场展品作为一个完整系统,让人意识到整个空间与物体形成的概念关联,这种观念构成了艺术作品本身,亦包括在交错空间中行走的观众。

该展览的构思,布展方式,吸引了艺术领域和法律界等人士的关注。作为一个当代艺术展,无论是从展览的形式还是内容,在以往的当代艺术展览中还没有出现过,馆方表示,此展尚属首例。

馆方认为,当代艺术,即艺术具有其当代性,所谓当代性则真实地反应当下的社会现象,关注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现状。然而艺术的最高境界并非是单纯的价值取向和美学精神,而是属于哲学性范畴。这也是悦美术馆举办这次展览的缘由。

他们也认为,作为在中国改革开放背景下孕育而生和发展起来的当代艺术,不可忽略对社会的责任选择和使命感。在很大程度上,当代艺术概观和社会现实相契合。当代艺术往往扮演着一个积极的文化角色,全面而准确地启迪人们的思考,摆脱常规的意识形态,形成健全的思想体系。“被艺术的法律行为”展览,立足于对道德的守望与坚持,对艺术的创新与担当,探索当代艺术的多元与可能。让当代艺术不再只行走于社会的边缘。

展览将持续到2017年4月10日,向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