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这首情歌》: 青春一场 怎么可以不“唱街”
《初恋这首情歌》: 青春一场 怎么可以不“唱街”
◎刘忆斯
相比起官方中译名《初恋这首情歌》,我更喜欢SingStreet直译过来的“唱街”,这也是本片最主要的情节和态度:去他的枯燥学校,去他的乏味家庭,我要去唱大街!
80年代中期的爱尔兰,14岁男孩康纳转学到一家教会学校,作为新生的他备受同学欺负,只好从音乐中寻找慰藉。康纳喜欢上了比他大一岁的女孩拉菲娜,同时欣喜地发现她也是个乐迷。为了撩姐,兴许还有一点向老师同学以及自己的问题家庭证明自我的念头,完全不会演奏任何乐器的康纳决定组建乐队,并拍摄那个时代刚刚兴起的音乐录影带。这原本异想天开的冲动念头,随着康纳和小伙伴的努力,以及他们对音乐逐渐深入的了解变得越来越精彩,越来越具备想象力和可行性。
目测片中的康纳是我的同龄人,回顾我已经逝去的青春,也散落着许多宿舍苦练吉他、月光下在街边放歌的经历。是为撩妹还是撩姐,宣泄多余的精力和成长的苦闷,抑或受到老崔唐朝魔岩三杰的“蛊惑”,怀揣一颗振兴中国摇滚的心,这些当年接触音乐的初衷都说不准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和康纳一样,都曾是唱街者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