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年刚至,某国内高雅艺术顶级剧团为该剧团国民经典作品炮轰原作者家人,指责家人以诉讼方式阻挠经典演出,声称该作品的改编、演出权利早已由剧团购买,还拿出老领导与原作者的手书,争议当初的“合约”是否有效。这不由令人想到大洋彼岸的一出公案,某些“剧情展开”似曾相识,两方手撕的历史也已不止“前后三十年”,争议作品更早已走出美国征服世界,化身美国精神的符号之一,这就是“00后”也非常熟悉的超人(Superman)。不过大多中国读者可能不知道,超人还是美国各级法院的VIP,围绕着超人形象的版权官司从1947年一直打到2016,从东海岸的纽约一路打到西海岸的加州,被告公司从小清新长成巨无霸,超人的“双亲”相继撒手人寰,“超人”亲历了美国版权法六十年间的重大变化,堪称美国版权界搞事情的扛把子。
一切恩怨都要回溯到1933年。杰瑞·西格尔(Jerry Siegel)、乔·舒斯特(Joe Shuster)当时还在俄亥俄州念高中,某日二人脑洞一开,分工合作,西格尔担当故事脚本,舒斯特负责画画,涂出了一个看起来有点点哥特、有点点邪恶的漫画《超人的统治》。
杰瑞·西格尔和乔·舒斯特
1935年,两个年轻人一同投身职业漫画领域,为纽约的一家漫画出版社——国家联合出版(National Allied Publications, 后简称NAP)工作。
1937年的雇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