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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机密》中“宫刑”的秘密:汉代与明清割法不同

2018-04-05 10:09:04    澎湃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第二种是自宫自熏的。《韩非子·二柄》中记载“齐桓公妒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这里的“竖”指的是未成年人,“自宫”则是未经许可私自进行阉割的意思。唐代开始,被阉割的孩童送进宫当宦官,宋明之后,特别是明以后,自宫或私白产生的宦官特别多。汉代也有自宫产生的宦官,《史记·齐悼惠王世家》中有“且(徐)甲,齐贫人,急乃为宦者,入事汉,无补益,乃欲乱吾王家!”宦官自东汉顺帝、桓帝以来宦官全是显赫、子弟亲党广布天下,生活豪华奢侈、作威作福。“有更相援引,希附权强者,皆腐身熏子,以自衔达。同敝相济,故其徒有繁,败国蠧政之事,不可单书。”在宦官权势的诱惑下,民间开始出现不惜“腐身熏子”断绝香火以求荣华富贵的人。

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关于监铁权酤等问题辩论记录中指出:“今无行之人,贪利以陷身,蒙戮辱而捐义礼,恒于苟生何何?一日下蚕室,创未疗,宿卫人生,出入宫殿,由得受俸禄,食太官享赐,身意尊荣,妻子获其饶。故或载卿相之列,就刀锯而不见闵(悯),况众庶乎?夫何耻之忧!”可见,在西汉中晚期,社会上已经存在不以受阉割为耻的心态。这种心态之所以形成原因在于受腐刑之后存在被征召入宫为宦的可能,发展到东汉中后期主动通过腐身熏子充任宦官的手段展开追求功利心态,还需要汉朝人民多多消磨羞耻心。

宦官的第三种来源,也是族主要的来源就是受过腐刑的阉人。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述吕不韦为进嫪毐于秦庄襄王王后,“诈令人以腐罪告之。不韦又阴谓太后曰:‘可事诈腐,则得给事中’。太后以阴厚赐主腐者吏,诈论之,拔其须眉为宦者,遂得侍太后。” 《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中有:“宦官赵同以数幸,常害袁盎……孝文帝出,赵同参乘,袁盎伏车前曰:‘臣闻天子所与共六尺舆者,皆天下豪英。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这里的刀锯余人指的也是腐罪受刑之人。《史记·佞幸列传》中记汉武帝时李延年,“延年坐法腐,给事狗中。”《汉书卷五十九•张汤传第二十九》载:“初(张)安世兄贺幸卫太子,太子败,宾客皆诛,安世为贺上书,得下蚕室,后为掖庭令。”即,张安世兄张贺以腐刑赎极刑,入宫为宦。《汉书·外外戚传上》记在汉宣帝许皇后“父广汉……从武帝上甘泉,误取它郎鞅以被其马,发觉,吏劾从行而盗,当死。有招募下蚕室,后为宦者丞。” 《汉书·佞幸列传》中又记宣元之际,弘恭、石显“皆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 汉桓帝时,中陵侯刘陶称宦官为“群隶刑丑”南宋史学家范晔也用“刑余之丑”来泛指宦官。从这些资料可见,汉代宦官大多以反罪处腐刑者构成。

关键词:宦官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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