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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清末民初的北京

保存图片 2016-06-08 09:06:47  旧影阁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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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朱棣经靖难之变后夺得皇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年)改北平为北京,是为“行在”(天子行銮驻跸的所在,就称“行在”)且常驻于此,如今的北京也从此得名。清兵入关后即进驻北京,亦称北京为京师顺天府,属直隶省。

民国伊始,北京的地方体制仍依清制,称顺天府。直至民国三年(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范围规格与顺天府大致相同,直辖于中央政府北洋政府。这一时期,北京新建了有轨电车系统,和一批现代的文化教育机构,如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协和医学院等。民国十七年(1928年)六月,北伐战争后,由于蒋介石不重视北方边防,把首都迁到南京,撤销原京兆地方,北京改名为北平特别市,后改为北平市,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北平更名为北京。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

关键词:民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