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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新秩序逐步建立

2016-11-11 12:02:53      参与评论()人

在11月8日中国传媒大学举行的第三届音乐产业高端论坛《全媒体视域下的音乐版权发展新业态》分论坛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信息宣传部主任朱严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马继超、腾讯QQ音乐法律总顾问杨奇虎、海洋音乐内容建设总监黄颂舜、北京非凡京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熠明、CAA中国版权负责人修大普、星外星集团总裁周小川和主持人中国传媒大学佟雪娜教授就全媒体视域下音乐版权发展新业态新趋势进行了探讨。

主持人:

音乐产业高端论坛进行到了第三届,每届必谈的主题之一就是音乐版权,尤其是在数字化时代之下音乐版权的授权和权利分配更加复杂。今天的主题我们将从两个维度来讨论,第一个是宏观层面,我们谈谈在全媒体视域下的音乐版权发展新状况新趋势;第二个从微观角度,独立的音乐人或个体的消费者如何对自己的版权进行保护以及如何提高版权意识。

朱严政:

我们音乐著作权协会,实际上它是由音乐词曲作者发起的,它的根本宗旨就是要保障音乐词曲著作权人,特别是音乐词曲作者版权的利益。为了让词曲作者的利益得到根本性的保障,我们必须实现的就是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的使用者之间要达到版权的平衡。我们有三项优势,其一是制度优势。核心就是要把著作权人分散的权利整合、统一、集中到一起,以一个著作权人的声音去面对各个行业各个地区的音乐使用者解决了非常大的成本问题和效率问题。二是网络优势。现在的集体管理是全球的网络化的管理,每一个国家、地区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协会在这个组织之下形成一个网络化的合作关系。其三是信息资源的优势。现在使用我们资料库的地区有大中华地区(大陆)、香港、台湾、澳门,另外马来西亚、印尼也在使用同样的库。我们这个库目前音乐作品有六百多万首。

音著协在数字音乐时代想确定的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版权合作模式。我们把它叫做数字音乐版权的主渠道合作模式,之所以叫主渠道,它不是唯一的渠道,但是它是最主要的一个渠道。目前大多数音乐平台的词曲版权的大部分都是从这个渠道来走的。实现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叫授权,我们自己的概念叫许可;第二个叫清算。到现在为止,我们基本上已与国内大的音乐平台QQ音乐、酷狗、酷我、海洋、网易等建立起了这种主渠道的合作模式。现在把主渠道模式已经扩展到了视频平台、直播平台,包括一些游戏。

马继超:

按照法律规定,目前我们国家的唱片公司享有的四项权利有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和租赁,也就是说针对广播电台和背景音乐播放唱片的情况下唱片公司没有权利收取使用费,音集协目前主要的工作、主要的收入主要是对卡拉OK行业的收费,那么现在的卡拉OK行业也在转型,很多传统的卡拉OK也在萎缩,也有一些数字化的卡拉OK使用形式,我们作为集体管理收取这方面的版权费也做了一些尝试,除了传统的收费之外,我们现在在做的小米电视的通过机顶盒进行网络点播,还有游戏厅的一些设备,两个人可以在里面唱歌,也可以分享,引入了一些新的形式。还有互联网行业好多转型的影吧,通过互联网的一种玩法,我们也在积极应对这一层面的情况。

另外每一个唱片公司每一首作品不管它是网络发行还是出版物,都要去中国的ISRC中心申请一个ISRC号,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个音乐作品去ISRC登记以后就相当于人出生有了身份证,不管你在各个领域里面,你都要有这个身份证,才能在音乐这个生态圈里有权属的认定,你的结算分配,包括跟国外的交流。这个对于我们音乐生态的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周小川:

我觉得中国的音乐产业到现在我们看到一些好的措施,如果这个游戏规则也就是版权保护规范制度一旦被完善并践行的话,音乐产业会迸发很多,不管实体也好,数字领域也好,包括著作权管理的服务领域、版权法律的服务领域、音乐人收入的税务筹划领域,会迸发整个大产业之下的各个链条的机会,如此,在这个行业里不可能都做成“BAT”,但是我们可以在里面切一些小的领域,专注做自己的事情。现在的全媒体,有直播的形态,有唱吧的形态、微信的嵌入音乐的形态,这些形态都会跟版权息息相关,也就是说我们肯利用我们的版权资源的话,去整合这些资源,那么我们的作品价值被放大,所以我们是看到希望了,全媒体下从事音乐行业根据我们自身的优势,在这个链条里面去切一块蛋糕,这是一个很好地机会。

黄颂舜:

现在经过这几年的进程,包括厂牌、唱片公司,他们对授权区域的规范其实越来越清楚,大家对版权的取得也越来越守规矩,甚至是我们所谓的录音著作权、包括词曲著作权的部分, 几乎只要愿意合作的,我们都会跟他们签有合作协议。那说到这个,其实就是讲到publisher 也就是词曲版权部分,虽然目前我觉得他还不是属于一个在互联网上一个主流的急需要被解决的问题,但是我觉得其实他是有进步。大家都知道除了从录音之外还要取得词曲的授权,即使是我们算是比较业内的人士,我们取得词曲版权也是非常繁琐、复杂。我曾经只是为了取得一首歌的词曲版权,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但是最后还是被否决了,不能使用。

杨奇虎:

盗版不仅仅是危害平台的利益,是对整个行业的破坏,我们也是希望版权的平台可以建立一个新的秩序,大家才能共同的共存、共荣、共同地发展。全媒体视域下传播渠道的演变对权力的保护提出了一个更高的挑战。传播条件的改变,对整个规则的建立提高了门槛。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变化就是从国家去年国家版权局开始,对整个行业(包括互联网行业)对无授权歌曲实施下线政策,整个环境慢慢地趋好。从我个人的判断来讲,中国数字音乐的元年应该从明年开始。因为不管是从音著协或者音集协,或者说平台也好。一是希望搭建一个良好的环境。目前大家的习惯正在改变。二是版权的秩序在逐步建立,我们看到现在互联网盗版音乐作品确实比以前少了很多。任何一个国家不可能说我自己的互联网环境下没有盗版的东西,但是比以前一定好了很多。在这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我觉得未来的数字音乐产业肯定会有一个更好的发展。这是我从法律层面来看的一个观点。

修大普:

CAA的特点就是其资源足够大,他的肌理在于任何的版权最终归结点在于人,团队合力满足你的要求,很多的艺术家尤其是一线的艺术家,他们需要有好的平台,比如玩一个东西的时候玩一个音乐要找到最顶尖的制作人,玩电音的时候最顶尖的DJ来合作。他在CAA能够找到这些人,这就是CAA强势的地方。我们要把版权这个概念泛化,我们要用一个匠人的精神去做音乐,尤其现在全媒体的环境下去做宣传,如果没有一个好音乐的话,很难在这个上千万的曲库中以及在众多像网红、体育明星、电影明星中脱颖而出的,要足够优秀你才能去发展所谓的IP。很多知名的艺人,电影约交给好莱坞,巡演约交给我们的音乐部门,我们找编曲、制作人和企划人员,所有的人才聚集到一起产生光合作用,才能产生好的作品,所以团队的强大很重要。

主持人:

谢谢各位嘉宾!多年前我对比中国与国外的版权环境,当时几乎看不到希望。但是最近两年信心大增,因为我们消费者自己的版权意识已经在逐步地提高了。在我看来这种提高,除了版权保护政策的规范之外,音乐平台靠自己的服务让消费者愿意为音乐买单、建立多渠道合作是重要原因,消费者不仅可以买一首喜欢的歌,并且还可享受到其他的服务。我们希望政府和音乐平台以及音著协音集协共同发力,建设我国数字音乐版权新环境。再次感谢嘉宾及现场观众,我们下一届音乐产业高端论坛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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