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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的社会理想和帝王意志(3)

2016-12-18 12:31:34      参与评论()人

然而,汉朝的儒生,坚持汤武革命的,大有其人。昭帝时,一个叫眭弘的儒生就上书朝廷,要求汉朝皇帝退位,以顺应天命,结果被以“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的罪名处死。宣帝时,儒生盖宽饶上书,大讲“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不得其人则不居其位”的道理。宣帝认为这是要他“禅让”,当廷下令将盖宽饶下狱。盖宽饶不甘受辱,出宫门就拔剑自杀,也还真有些“革命”的性格。元帝、成帝时议论“禅让”的人不断。比如京房,比如谷永。而到了哀帝时,连皇帝本人都想要把皇位禅让给自己的宠臣。所以,当西汉的统治衰弱达于极点时,禅让的舆论便弥漫于朝野上下。西汉政权在抑制豪强兼并、平均地权上不能有所作为,人们便将希望都寄托在王莽的身上。于是乎王莽接受“禅让”,就成为那一段历史的题中应有之义。

王莽平均地权理想的毁弃

王莽做了新朝的皇帝,首先想要实现的,就是平均地权。他宣布实行王田制:天下田一律称“王田”,奴婢一律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称“王田”,就是重申始“六合之内,皇帝之土”那一套,无非是强调土地国有。称“私属”,就是说奴婢虽属你控制,但仍是国家“编户齐民”,跟你的“家众”一样。什么意思呢?且看王田令的规定:“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也就是说,兼并者的奴婢,既为“编户齐民”,就有权按“男口”数,像兼并者的九族、邻里、乡党一样,按王田制的规定,分得一份土地,向国家纳税服役。

王田制的本质,虽说以实现土地的平均占有为目的,却也包含着确保国家对土地和人口的全面控制,以实现国家财政利益最大化的诉求。这样的用意,正体现着王田制中所包含的强烈的帝王意志。然而,对如何实行“王田”,王莽拿不出行得通的办法。

那时,豪强兼并势力无不具有强大的政治背景。国之权贵、朝之命官和郡、县官吏,又有谁与兼并无关?所以,王田制一经实行,官吏舞文弄法便无可避免,以至于天下冤声四起,百姓多被罗织成罪。史书上对此尽管没有详细的记载,但其中兼并者恃强凌弱,嫁祸于人的情况,是可以想见的。所以,王田制行了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就此向豪强兼并势力让步,将王田令彻底废除了。与此同时,他的那个平均地权的社会理想,也就此荡然而去。

五均六筦的失控

王田之外,王莽同时还在工商领域实行五均六筦。五均的性质,相当于汉武帝的均输、平准。五均为六筦中的一项。其主要的内容,一是由国家来经营以长安为中心的全国主要城市洛阳、邯郸、临淄、宛和成都之间的大宗商品运输;二是由国家来控制市场和商品定价;三是由国家贷款收息,以排斥民间借贷。此外,国家还对盐、铁、酒实行垄断经营,对山林川泽出产的各种货物征税,再加上币制改革,共为六筦。而五均与六筦并称,是由于“古人辞不审谛”的缘故(吕思勉)。

实行五均六筦,其实就是由国家来垄断商业利益。它集中地体现了王莽垄断天下财富的帝王意志。在实行的过程中,王莽也采取了与汉武帝时同样的办法,吸收各地富商大贾来主持其事。而这一时期的富商大贾,都是从汉武帝时期盐、铁、酒官营以及均输、平准中发展过来的,都具有强大的政治背景。正因为如此,五均六筦政策一经推行,对这些富商大贾而言,可谓正中下怀。他们打着朝廷的旗号,口含天宪,“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薄,府臧不实”。“乘传”,就是乘着官家的车子。“多张空簿”,就是多做假账。“府臧不实”,就是虚报库存。对变身官商的富商大贾来说,做此等事的本事,较之武帝时期的权贵、官僚与商贾,借着盐、铁、酒官营和均输、平准勾结谋利,又不知高出多少,胆子当然也更大。所以,尽管朝廷法禁重重,对他们来说,是起不到什么约束作用的,以至于“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这样,不过十年之间,西汉的国家财政,就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而“天下吏以不得奉禄并为奸利,郡尹、县宰家累千金”。对此,王莽同样效法汉武帝,一方面因征伐四夷军费缺乏,下令对边地军官“为奸利增产致富者,收其家所有财产五分之四助边”;另一方面“驰传天下,考覆贪饕,助边费之急”。他也采取了类似“告缗”的办法,鼓励“吏告其将,奴婢告其主”。但朝廷对地方已经失控,王莽这么搞,并不能改变贪污越来越严重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