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马尔克斯辍了学,放弃了攻读三年的法律,辗转于哥伦比亚加勒比海边的卡塔赫纳和巴兰基利亚,靠《先驱报》的几乎了不可见的专栏稿酬“活得像个一无所有的国王”,那时的他穿花衬衫,着牛仔裤,长发蓬乱,须如蔓菁,脚下还朝圣般地踢踏着一双凉鞋,“此般模样绝非出于嗜好,而是因为太穷,买不起袜子。”他不敢把辍学这个事告诉父亲,回乡的路上,马尔克斯揣着他最牢靠的精神导师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试图让母亲去说服父亲尊重他的决定。在自传中,对这趟回乡之旅的窘迫和母亲表现出的坚持,马尔克斯有着细致入微的描述:
妈妈出生在一户普通家庭,成长于香蕉公司昙花一现的繁荣期,在圣马尔塔圣母学校受过富家小姐般的良好教育。圣诞假期,她和女友们在绷子上绣花,在慈善义卖会上弹钢琴,在她一位姑妈的看护下,和当地羞答答的贵族小姐们一起参加纯洁无暇的舞会。没人见过她谈恋爱,直到她不顾父母反对,嫁给了镇上的电报员。从那时起,健康和幽默———她的两个优点———陪伴她走过坎坷崎岖的漫漫人生路。然而,最令人诧异也是最令人信服的是,她能够巧妙地掩饰个性中强硬的一面。典型的狮子座性格使她能够树立起母性权威,以厨房为据点,一边用高压锅煮菜豆,一边不动声色、柔声细语地控制整个家族,连最偏远的亲戚都能辐射到。
旅途艰辛,妈妈安之若素。我看着她,心想:她迅速接受生活贫困、坦然面对社会不公的能力在那个糟糕的夜晚得到了证明。
“我跟你爸爸到底是要怎么说?”
看来,妈妈她不会让步,无论如何都要让我打退堂鼓(打消当作家的念头)。先前一路她提了好几个办法,都被我立刻挡了回去。我知道她只是稍事休息,或许是为了打另一场徒劳的持久战,我用比之前稍微镇定些的语气回答道:“去告诉他我只想当作家,也一定能当上。”她没看我,假装欣赏窗外的风景。“您明知我不会让步。”我说。她立马盯着我的眼睛,问“你怎么知道?”我说:“因为您和我是一路人。”
有评论说,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成功,少不了妻子梅塞德斯的功劳。甚至有人称“她是诺贝尔贤妻奖获得者”。马尔克斯本人在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后也对记者公开表示:“对我来说,梅塞德斯是非常重要的。多亏了她,我才能把写作工作坚持下来。”
在这本自传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尔克斯对女人的爱好延续了拉丁美洲文明放荡不羁的传统,在具有相当个人生活痕迹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男主角阿里萨几乎就是马尔克斯附身。他的情人类型包罗万象,黑的,白的,混血的,老的,少的,每一位都有过人之处。确切地说,他什么女人都爱,但在梅赛德斯这里,他称她为“唯一的,我一见就知道,她一定会成为我的妻子”的女人。马尔克斯与妻子的相遇可谓奇遇,更令人惊讶的是,他向她求婚时,梅赛德斯才13岁,被拒是意料之中。但他没有放弃,在之后的数年里,他和她好像“发明了一种私人密码,不交谈,不见面,也能心意相通”,马尔克斯就这么一边坚持不断地跟梅赛德斯书信来往,一边马不停蹄地结识一个又一个女人,有意思的是梅赛德斯方面也没闲着。13年后,他们两个结婚。对与妻子的第一次邂逅,马尔克斯在书中写道:
那段日子我运气不错,偶遇苏克雷药剂师的女儿梅赛德斯·巴尔恰。从她十三岁起,我就不断向她求婚。过去请她跳舞,她总是拒绝。这次请她周日去普拉多酒店跳舞,她终于答应。直到那时,我才得知由于政治压迫愈演愈烈,他们举家搬来巴兰基亚。她爸爸是死心塌地的自由派人士,年龄和我爸爸相仿,却跟我是忘年交。我们常去街对面的小酒馆暖暖身子,不止一次在“第三个人”跟文学小组全体成员喝得不醉不归。梅赛德斯当年在麦德林读书,圣诞节才回来与家人团聚。她对我很好,跟我在一起也很开心,可她善于耍花招,避实就虚,对任何事都不给出明确回应。我只能理解为她心肠好,不想直截了当地对我说“不”或“没感觉”。能跟她父亲和其他朋友在街对面的小酒馆里喝喝酒,我也算知足。有一次,跳舞时,她透露她爸爸说,娶她的白马王子还没有出生。她信不信我不知道,反正我不信。当她答应我周日去跳早场舞时,我以为是因为理发师给我剪了个艺术家的发行,修了艺术家的胡子,还有土耳其人大甩卖时我买下的粗亚麻布西装和真丝领带。原以为她的父亲会一同前往:她去哪里他都跟着。于是,我邀请了阿依达·罗萨妹妹,没想到梅赛德斯独自现身,大大方方地跳舞,开开心心地说笑,弄得我倒没法开口说正经事。那天是帕乔·加兰老兄令人难忘的流行季的开始。他光荣地创造出的梅伦昆比舞不仅风靡多年,还催生出新的加勒比乐曲,盛行至今。梅赛德斯伴着流行音乐翩翩起舞,她舞技高超,左躲右闪,我再三向她求婚,都被她轻松化解。我感觉她是想告诉我,她没把我的话当真,只不过手段巧妙,让我总想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