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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新秩序逐步建立(1)

2016-11-11 12:02:53      参与评论()人

在11月8日中国传媒大学举行的第三届音乐产业高端论坛《全媒体视域下的音乐版权发展新业态》分论坛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信息宣传部主任朱严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马继超、腾讯QQ音乐法律总顾问杨奇虎、海洋音乐内容建设总监黄颂舜、北京非凡京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熠明、CAA中国版权负责人修大普、星外星集团总裁周小川和主持人中国传媒大学佟雪娜教授就全媒体视域下音乐版权发展新业态新趋势进行了探讨。

主持人:

音乐产业高端论坛进行到了第三届,每届必谈的主题之一就是音乐版权,尤其是在数字化时代之下音乐版权的授权和权利分配更加复杂。今天的主题我们将从两个维度来讨论,第一个是宏观层面,我们谈谈在全媒体视域下的音乐版权发展新状况新趋势;第二个从微观角度,独立的音乐人或个体的消费者如何对自己的版权进行保护以及如何提高版权意识。

朱严政:

我们音乐著作权协会,实际上它是由音乐词曲作者发起的,它的根本宗旨就是要保障音乐词曲著作权人,特别是音乐词曲作者版权的利益。为了让词曲作者的利益得到根本性的保障,我们必须实现的就是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的使用者之间要达到版权的平衡。我们有三项优势,其一是制度优势。核心就是要把著作权人分散的权利整合、统一、集中到一起,以一个著作权人的声音去面对各个行业各个地区的音乐使用者解决了非常大的成本问题和效率问题。二是网络优势。现在的集体管理是全球的网络化的管理,每一个国家、地区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协会在这个组织之下形成一个网络化的合作关系。其三是信息资源的优势。现在使用我们资料库的地区有大中华地区(大陆)、香港、台湾、澳门,另外马来西亚、印尼也在使用同样的库。我们这个库目前音乐作品有六百多万首。

音著协在数字音乐时代想确定的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版权合作模式。我们把它叫做数字音乐版权的主渠道合作模式,之所以叫主渠道,它不是唯一的渠道,但是它是最主要的一个渠道。目前大多数音乐平台的词曲版权的大部分都是从这个渠道来走的。实现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叫授权,我们自己的概念叫许可;第二个叫清算。到现在为止,我们基本上已与国内大的音乐平台QQ音乐、酷狗、酷我、海洋、网易等建立起了这种主渠道的合作模式。现在把主渠道模式已经扩展到了视频平台、直播平台,包括一些游戏。

马继超:

按照法律规定,目前我们国家的唱片公司享有的四项权利有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和租赁,也就是说针对广播电台和背景音乐播放唱片的情况下唱片公司没有权利收取使用费,音集协目前主要的工作、主要的收入主要是对卡拉OK行业的收费,那么现在的卡拉OK行业也在转型,很多传统的卡拉OK也在萎缩,也有一些数字化的卡拉OK使用形式,我们作为集体管理收取这方面的版权费也做了一些尝试,除了传统的收费之外,我们现在在做的小米电视的通过机顶盒进行网络点播,还有游戏厅的一些设备,两个人可以在里面唱歌,也可以分享,引入了一些新的形式。还有互联网行业好多转型的影吧,通过互联网的一种玩法,我们也在积极应对这一层面的情况。

另外每一个唱片公司每一首作品不管它是网络发行还是出版物,都要去中国的ISRC中心申请一个ISRC号,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个音乐作品去ISRC登记以后就相当于人出生有了身份证,不管你在各个领域里面,你都要有这个身份证,才能在音乐这个生态圈里有权属的认定,你的结算分配,包括跟国外的交流。这个对于我们音乐生态的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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