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至8月27日,也就是《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的第15天开始,该电影的发行方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共注册了1818个与《哪吒》相关的商标。
这批商标名称几乎全部与电影有关,诸如吒儿、混天绫、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敖丙等。目前,部分申请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部分未能显示详细信息。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中国商标网发现,此前,“孙悟空”“猪八戒”“盘古女娲”“玉皇大帝”等神话人物已经有被商家成功注册成商标的案例。
光线影业短期内大量注册的这些商标,能否获得法律认可,是否算恶意囤积商标呢?
光线影业注册1818个商标,其中含大量防御性注册
光线影业在注册商标时,相同的商标名称注册了多个,涉及不同类型服务。单是“殷夫人”就注册了近十个,商品/服务类型有网织物、保险咨询、运输、室内装潢、消毒等。这些服务类型看似与光线影业的业务毫无关系,是否算恶意囤积商标呢?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对澎湃新闻(www.thapaper.cn)表示,这属于防御性注册,自己可能不用,但要阻止他人注册和使用,不过现在关于恶意抢注还缺少明确判断标准,所以并不能断定光线影业在恶意抢注商标。
“能不能注册下来不好说,如果在某个类别是已经有人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他就注册不下来了。”赵占领说,“大公司基本都会注册大量的防御性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提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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