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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书,值得被原谅吗?观点交锋背后是社会进步的期待(2)

2016-11-30 14:03:41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有一种说法,文学创作者,都是从模仿开始,而模仿很多时候又和抄袭难以分开,所以,应该把获得利益作为惩罚与否的标准。这种看法其实不准确,对于抄袭的惩罚有两种,一种是道德上的,比如道歉,一种是经济上的,比如罚款、赔偿。严格来讲,一个作品,只要进入公共领域,抄袭就应该被惩罚。如果你抄了自己放抽屉里,存硬盘里,不发表,那当然没问题。但如果进入公共领域,署了自己的名字,不论是发表在报刊上,还是放在网站上,不论是否获得了利益,都应该受到处罚,最多只是处罚的方式不同而已,没获利的,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让抄袭者道歉等,获利的,在道德谴责之外,还应该进行经济上的处罚。

●反方

成本不断提高

抄袭是短视行为

杨早(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在网上,确实有很多情绪性的发泄,认为抄袭不算大事,极端的甚至觉得“能抄也是一种本事”,但是在今天,很难有个人在实名的情况下,理直气壮地说,抄袭是允许的,是可以宽容的,对写作来说,这样的道理是不成立的。

但现实中,各种抄袭现象普遍,同时又不受惩罚,或者惩罚很轻的现象,导致人们觉得:我们对抄袭过于宽容了。

问题确实存在,但关键不在观念的认知上,而是社会环境的问题。首先,确实有一些读者、消费者,不在乎作品是怎么来的,只要好看就可以了,作者的道德问题,不成为他选择的前提。其次,那些出版、播出、再制作的公司、平台,他们有很多规避风险的办法,比如他们会和作者在合同中约定,作者要保证原创性,这样他们就能毫无负担地出版、播放等。

归根结底,出现这样的问题,和社会功利化的趋向有关,说白了就是笑贫不笑娼,好看、有影响力、有粉丝就成,都是结果导向,没人在乎过程。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技术性的问题,比如之前金庸告江南抄袭的案件,引出了同人文究竟算不算抄袭的争论。江南使用金庸作品中的人物、背景等设定,并且公开发行,江南自己也知道,但他本身不一定意识到这可能会侵权。当然,江南事件和《锦绣未央》不同,《锦绣未央》是另外一种。

《锦绣未央》被指抄袭了两百多本书,这和只抄一本又不一样,技术问题同样很麻烦,而且,随着抄袭技术的变化,比如现在大家都说的“洗稿”,手段高明的人,可以通过复杂的排列组合,把原文改得面目全非,让你看不出来抄袭,或者即便明知道是抄袭也无法指证他。

所以,根本的问题不在技术,而在于社会中普遍的结果导向、成功不问出处的观念。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中抄袭这么普遍,论文也抄、小说也抄、音乐也抄、电视剧电影也抄?就是因为环境和风气的问题。我们缺乏学术共同体的监督、缺乏名声、尊严上的制约,也就是说,抄袭的成本太低,这个成本不仅是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还包括道德、尊严的成本,一个人抄袭,法律判定他道歉赔偿,但不影响他从这个抄袭的作品上获利、获得名声,甚至尊严都不受影响,依旧有粉丝喜欢他,他为什么不抄呢?

抄袭的普遍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表现出来的是结果导向,而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甚至有很多看似无关的东西,都在推波助澜,比如论文抄袭,和我们的学术体系中过于重视论文数量有关,比如网文抄袭,和网站过于重视更新数量有关,一个作者每天要更新六千字到一万字,他如果写不出来,就只有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