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协会法律专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特邀委员邱宝昌指出,拍卖公司在对涉及名人著作权、隐私权的信札手稿等拍品进行公开宣传的处理时,必须“做足功课”,对相关矛盾要进行避免。
邱宝昌认为,及时做好和家属的沟通非常重要。“有时候,对方在意的不是复制,是大量复制所侵犯的隐私和名誉”。
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吕洁则认为,作家、出版社两大群体也应当根据《出版社书稿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长期保护手稿的意识”。以迟子建手稿被拍一事为例,“她所投稿的这家杂志社早已停刊。许多杂志社倒闭后,把手稿都当作废品处理了,有些人有意识地从一些废品回收站找名人手稿、书信等,甚至形成‘产业链’”。
(制图/李红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