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思妥耶夫斯基:受难的年代,1850-1859》是约瑟夫·弗兰克教授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生平研究系列的第二卷(刘佳林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内容主要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因彼得拉舍夫斯基案被捕受审、十年服刑与兵役,最后历尽艰辛重返彼得堡的人生经历。这是一段“身心俱变”的经历,陀思妥耶夫斯基称之为“我信仰的重生”。
该书第四章“聪明,独立,狡猾,顽固”讲述陀思妥耶夫斯基被捕入狱后受审的情况,但是弗兰克没有简单地依据材料罗列事实,而是力图从中发现和把握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真实思想。另外,细心的读者也会注意到作者如何在讲述审讯与交代的过程中渗入心理分析和道德评判的因素,从而使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自供状” 更具有普遍性的思考价值。首先,弗兰克发现尽管与案情相关的材料早在1930年代就可以接触得到,但是并没有引起研究者的重视,“人们很少用它们来阐发他这个阶段的思想和态度”。原因是人们往往认为这些交代材料是针对那些语焉不详的指控而写的,因此根本不必当真。但是弗兰克不这么看,他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调查委员会所说的大多数都是他真实的思想与信仰,这些思想有许多都与通常认为属于陀思妥耶夫斯基晚期的那些思想紧密相关(46页)。这的确可以提醒我们在类似审讯记录、交代材料、自我检讨等材料中可能具有的思想史研究价值。其次,弗兰克赞许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整个受审过程中的表现和道德勇气,认为他既没有违背自己的真实信念,同时也没有出卖朋友,在供词中不断努力保护他人,他有足够的理由为自己在这种磨人处境中的行为感到骄傲(46页)。除了这两点以外,弗兰克对审讯与交代过程中的许多具体问题的分析更值得思考。
陀思妥耶夫斯基参与彼得拉舍夫斯基小组聚会,这是当局要抓他的最主要原因,这种聚会本身就被认为是犯罪行为。因此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交代中既尽可能淡化自己的参与程度,同时也淡化这个小组和这种聚会的政治性质;他试图把彼得拉舍夫斯基小组的社会政治活动大事化小地说成纯粹是个人动机,是自负的自我炫耀、虚荣和乳臭未干的虚张声势。他当然是希望这样的诋毁和心理分析能够起到保护涉事者的作用,减轻认真投身某个革命目标的严重性(64页)。问题不在于当局是否相信他的这种说法,而在于真实的情况很可能也是这样,就此而言,陀思妥耶夫斯基无需为自己对小组的诋毁而内疚。但是弗兰克接着指出:“正因为在彼得拉舍夫斯基小组找不到任何统一性,没有可以化作行动计划的共同目标,他才最终成为斯佩什涅夫秘密革命组织的一员。”(48页)这说明审讯中的交代材料的真实性有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很难简单地以真、假来辨析。因而后来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写给托特列边的信中回忆这段经历时说“我自我控制,没有供认一切,所以我受到更严厉的惩罚”(46页)。“自我控制”与“没有供认一切”就是他的策略,使他的口供看上去既有真实性,又可以避免出卖朋友的道德谴责。
更为奇特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自我辩护中使用的逻辑与表述方式,听起来是那样的违背现实中的真实逻辑,但是在表面上又具有逻辑合理性,而且把讽刺与自我辩护融合在一起。“他说,他对政府根本没有敌意,他说的任何煽动话语都应该表明他对政府的信任,政府是权利的守护者,一个文明国度的公民享有这些权利!‘我的自由思想是否指就别人看来有责任保持沉默的话题大声说出来!……但我害怕讲话对我而言始终是一种侮辱,这对政府也是一种侮辱而非乐事……这意味着,人们认为法律不能充分保护个人,一句空谈、言辞不慎就会丢掉性命。’无法想象,除了辛辣的讽刺外,陀思妥耶夫斯基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没有人会相信,尼古拉一世政权会因为公民可怕的沉默而受到侮辱,竟会希望他们大声说出对社会-政治问题的看法!”(50页)弗兰克当然不会相信这种自我辩护会起到什么有利的作用,虽然也没有什么材料说明当局对此的反应,但如此明显和充满敌意的讽刺尼古拉一世绝不会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