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祭孔大典上的乐舞即为祭孔乐舞,它以乐、歌、舞配合于礼,是孔庙释奠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其特殊的政治功用和目的,决定了其内容和形式。其乐器、舞具的种类数量、音调旋律、舞佾服饰等均由皇帝审定钦颁,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自东汉章帝用《六代之乐》祭孔,直至清亡,祭孔音乐作为宫廷雅乐内容之一,绵延近二千年之久。祭孔音乐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孔子弟子在孔庙前演奏《六乐》至隋以前,是祭孔乐的兴起发展期。第二阶段,隋唐时期,是祭孔乐发展史的转折期,这一时期出现了专门祀孔乐章,并确定乐章的章数。第三阶段,宋元时期,这是祭孔乐舞从内容到形式都得以充实和发展的时期。第四阶段,明至清代中期,这是祭孔乐舞最终定型并发展到顶峰的时期。
当时按照古代祭祀天神的礼乐规格,祭孔用“八佾之舞”,旋以“郊乐”。“佾”指古代乐舞的行列,是古代中国祭祀规格的重要标志。《周礼》载,祭祀时“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南齐武帝永明年间(484年),承袭周代礼乐的等级制度,颁定祭孔用“轩悬之乐”和“六佾之舞”。这也是祭孔使用歌、舞、乐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