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冲
对大多数读者而言,莎士比亚的《两贵亲》(或《两位高贵的亲戚》)是相当不熟悉的戏。这部被称为“莎翁第38部戏”的作品,上世纪70年代才正式进入欧美大部分莎翁全集,国内直到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才分别有了该剧的散文和诗体译本,但总体上说,它依然被留在大多数读者和研究者的视线之外,也从未在国内舞台上见有演出。这样的“怠慢”不是没有道理的:它作为莎翁剧目中的最后一部(创作于1613年,即莎翁去世前三年),实际上是“老”人家提携后辈的作品,即小他15岁的戏剧家弗莱彻。莎翁一定是看准了这位年轻人日后必有前程,不仅此剧,早一年的《亨利八世》和另一部失传的名为《卡德尼奥》的戏,都是两人合作之物。而在《两贵亲》里,年轻人的笔墨还略占多,难怪现在有人觉得应该“物归原主”,斗胆把这部戏塞进了《弗莱彻戏剧集》里。
《两贵亲》的主情节来自英国文学之父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骑士的故事”。两位底比斯贵族青年帕拉蒙与阿塞特是堂兄弟,他们在与雅典公爵忒修斯的战争中被俘,透过监狱的小窗见到了正在花园中散步的爱米丽娅,后者是雅典公爵未婚妻希波吕忒的妹妹,立刻一场为争夺爱的权利的冲突使情同手足的两兄弟变为路人,直到悲喜交加、让人哭笑不得的终场。
之所以让人哭笑不得,是因为上面这句话里“争夺爱的权利”那几个字。不看剧情,人们一定会根据三位主人公的关系先入为主地预设“俩小伙儿争一姑娘”的剧情框架,会预设两个小伙儿如何争着向姑娘献殷勤,你送衣我买包,你购车我置房,当然也可能格调高一点,你写诗我送曲之类的。可不好意思:错啦!两人一见爱米丽娅,刚赞美完姑娘宛若天仙的美好,立刻就为谁有权爱这姑娘争了起来。帕拉蒙坚持认为是自己先看见的姑娘,爱她的权利自然应该由他一人独享,而阿塞特则反驳说,爱情面前人人平等,自己同样有爱姑娘的权利。一瞬间,不仅方才那番矢志不渝的兄弟情谊被抛到九霄云外,甚至还做出了许多孩子气的举动,例如帕拉蒙得知阿塞特被公爵驱逐出境后,竟然哀叹后者命好,可以随时潜回来目睹爱米丽娅的芳容,而自己则被锁进了一处无法看见姑娘的黑牢。
当然,解开兄弟反目之结,并非通过阴谋陷害,而是正大光明的决斗。帕拉蒙被狱卒家的姑娘看上,后者私下将他放出牢去,他又在乡野山林间碰上了果然潜回雅典的阿塞特。两人相见,兄弟情谊又回来了,后者为帕拉蒙砸开手铐,还为他弄来好酒好肉,为的是来一场公平的决斗。这时候,阿塞特似乎是更具有骑士精神的那一个:帕拉蒙怀疑酒肉下了毒,阿塞特毫不在意,还考虑到后者刚从监狱里逃出来,体力可能不足,在挑选兵器时特地把好使的刀剑让给帕拉蒙。两人刚斗一两回合,忒修斯打猎路过,大怒之下,命两人择日在竞技场公开比武决斗,胜者可娶姑娘,败者丢脑袋。两人欣然同意,暂时又成了兄弟加朋友。比武之日,阿塞特险胜,自认姑娘到手,策马夸功,没承想马失前蹄,摔成重伤,临死前将与爱米丽娅结婚的权利让渡给了刚走下断头台、死里逃生的帕拉蒙。
现代读者或观众有点蒙了:整个故事里,爱米丽娅好像是一件摆设,一件精美的饰品,甚至仅仅是帕拉蒙和阿塞特之间为表明自己具有如何“高贵品质”的试验品。姑娘怎么想、怎么做,似乎与他们无关,他们对姑娘,考虑的和争夺的都是自己的“权利”,与情感没有半点关系。换句话,争也好,抢也好,决斗也好,生死也好,为的完全只是“面子”,所以阿塞特在临终交出爱的权利时能那么坦然,只责怪无常的命运而非苦恋终成一场空,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