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上了热搜,因为起诉多个“清华幼儿园”。
视频截图
8日,被告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回应被起诉一事,表示清华两字在东晋就有,清华大学的做法太霸道。
据新法制报报道,因幼儿园名称中含“清华”二字,清华大学对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幼儿园提起民事诉讼。
据报道,石城县清华幼儿园成立于1998年8月,其业务范围为幼儿学前教育,是一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清华大学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其前身系191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原告于1998年11月21日取得第1225974号“清華”注册商标专用权,于2009年1月28日取得第4724561号“清華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范围均为第41类“学校(教育)、培训”等服务。2006年10月16日,国家商标局将“清华大学(清华)”认定为驰名商标。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第148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清華”为驰名商标。
因此,清华大学认为,石城县清华幼儿园登记注册并使用了“清华”园名,与清华大学驰名商标及校名“清华”构成近似,且容易造成混淆,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清华大学据此对石城县清华幼儿园进行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且登报道歉一个月,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50万元。
在8日的开庭审理中,被告石城县清华幼儿园对本案原告清华大学的起诉进行了答辩。
被告认为,清华两字是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东晋的时候就有,其含义丰富。清华两字在中华大地上极为广泛地被使用,且石城县清华幼儿园于1998年8月开始招生,早于清华大学的“清華”商标。此外,石城县有条大道叫清华大道,清华幼儿园取名与清华大学没有任何关联。
4月23日由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筑梦行舟远 书香伴我行”海淀区2019年全民阅读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开幕式暨原创话剧《书店》首演在清华大学新清华学堂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