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社会财富,以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王莽始终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一切之上。他显然是受了当时流行的《管子·轻重》思想的影响。在他之前,桑弘羊的“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的理论,强调的是调节商品供求关系,以商业利润助边和赈灾,以及调节贫富以抑制兼并(叶世昌)。惟盐铁会议之后,汉武帝的统制经济政策,终于沦为权贵、官僚和豪强地主勾结牟利的工具。在这样的历史大背景下,《管子·轻重》中所表达的抑兼并理论,“表面上似是反对兼并,但实际上并没有取消兼并,只是把各个商人的兼并转化为封建国家的兼并罢了”(马非百)。换言之,所谓“富能夺,贫能予”的法家思想,已不再以“抑兼并”为目的,而是以国家财政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宣扬不择手段地赚钱”(叶世昌)了。
《管子·轻重》诸篇,大多是在阐发国家如何发布命令,财政就能如何获益的道理。所谓“无籍(税)于民”,“而籍于号令”,讲的就是这一套。王莽对此则深信不疑。最初,他认为通过垄断商业,通过任意确定价格,人民就不会感受到剥削加重。而当国家对工商业的垄断失控之后,他又坚信国家任意确立币值的行为,是完全可行的。这种认识,其实就是受了《管子·轻重》关于“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十倍”的理论的影响。这一理论,简单地说,就是“用购买力已大大提高的货币‘敛万物’”(叶世昌)。
综上所述,当王莽放弃王田制改革时,他的平均地权的社会理想即随之荡然;而当五均六筦的改革失控时,他的统制经济改革的唯一方向,就是由国家来任意确定货币面值;于是,对私人资本的“抑兼并”,终于变为“国家的兼并”;在“不择手段地赚钱”这样的狭小空间里,他的帝王意志终于迷失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