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而,福克斯还否定了“长期写作论”(4年至6年写完)的主流观点(pp.522-524),认为奥古斯丁的写作速度不容低估:第一,他接受过长期的注重培养口头创作能力的训练;第二,当时他正在病中,可以心无旁骛地连续创作;第三,他还可以采取全程口授的方式。按照福克斯的“快速写作论”,《忏悔录》的写作周期有可能短至3至6个星期(比如从397年的2月中旬到3月下旬)。按这个速度估计,《忏悔录》就有可能就是在397年的四旬斋期间创作的,到复活节前夕已经写完(pp.532-537)。如果这个猜想成立,那么《忏悔录》正好是在奥古斯丁受洗十周年之际写成的;而当年给他施洗的米兰主教安布罗斯,也几乎就在同时安息主怀(p.553)。
尽管如此,并不能说这部巨著的诞生纯属偶然。福克斯认为,《忏悔录》“不是与奥古斯丁之过去的突然断裂”,“不是奥古斯丁关于上帝与人的观点发生突变的产物”,而是“演进”中生成的,其根源可以追溯至以往的11年,尤其是从晋铎司祭到晋牧主教之间的这5年(p.159,7)。到397年年初,《忏悔录》的很多“建筑构件”已经就绪,缺少的只是直接的“推动”(impulse)或者说“提示”(prompt)了(pp.518-519)。换言之,《忏悔录》是“酝酿已久的祈祷”,但某些事件起到了“触发”的作用(p.7)。福克斯主张,对于《忏悔录》的“提示”就是397年年初的痔疮以及396年的绯闻;但这部经典并不能被简单归约为触发了它的“提示”,因为其“动力”远远超出了为病痛分散注意力或者应付当前诽谤的需要(p.522)。
在立场上,福克斯的《从转变到忏悔》与贝东的《摩尼教悖论》是大相径庭的:前者致力于捍卫“基督教的奥古斯丁”,而后者千方百计地论证了“摩尼教的奥古斯丁”。说的幽默一些,前者是“八卦的正统”,而后者是“严肃的异端”。尽管如此,在研究方法上,这两种新著却颇有相似之处。二者都强调了外部事件对于奥古斯丁的直接影响,同时低估了他的思想变化的剧烈程度。很有可能,二者都在提示我们,奥古斯丁研究的新动向已经出现,注重“事件考证”的“政治史”路向正在对围绕着“观念”做文章的“思想史”路向提出挑战。
如果说“思想史”很有可能走上“过度诠释”的歪路,那么“政治史”最大的危险就是在证据不足时过度推理。《从转变到忏悔》同样逃避不了这种危险。假若我们愿意接受福克斯讲述的精彩故事,那么他就实现了对于《忏悔录》之写作时间与前因后果的史上最精确的考证。这样的成就足以成为奥古斯丁研究史上的又一路标。但是,福克斯的解说与其说是丝丝入扣的严密论证,不如说是一环套一环的“大胆假设”。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在他的演绎过程中,有很多环节都是高度假设性的,或者说只是或然性的推测。
举例来说:年轻的神父是靠什么办法成功地击退了资深的主教?教会根据这封“举报信”实施调查时,难道会对可疑的绯闻置若罔闻?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奥古斯丁难道尚未知悉这项严重的指控?他究竟是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境下获知“举报信”的全部内容的?传说中的礼物,究竟是不是所谓的“摩尼教徒的面包”?这个诽谤的原型,究竟是不是源于奥古斯丁送给保利努斯夫妇的面包?保利努斯究竟有没有听信谣言,一度断绝与奥古斯丁的往来?疑问更大的是,在病痛的困扰下,奥古斯丁是否还能文思泉涌,出口(口授)成章?《忏悔录》的创作究竟是不是在短期之内一气呵成的?他究竟能不能赶在当年复活节前夕就迅速写完?如果说上述问题都很难定论,那么福克斯为了叙述《忏悔录》的诞生而构建出来的整个事件序列,会不会只是一个动听的故事?
尽管如此,故事只要足够动听,就仍有可能在学术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无论如何,基于史料细读的合理推测,与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判若云泥;或可成立的学术假设,与不值一哂的无稽之谈亦有天壤之别。尤其是在古代史的领域中,史料的相对匮乏本来就是常态。在可以利用的证据相当有限的条件下,只有勇于另辟蹊径,对史料的解读才有可能推陈出新。福克斯由痔疮与绯闻而引出的推想,纵然只是一个动听的故事,仍然可以起到启发思维、质疑成见的作用。扪心自问,站在读者的立场上考虑,我们是非要一心一意地坚持平庸的严谨,还是也愿意包容一下标新立异的勇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