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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1103-1142)字鹏举,汉族。北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战略家、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岳飞在军事方面的才能则被誉为宋、辽、金、西夏时期最为杰出的军事统帅、连结河朔之谋的缔造者。同时又是两宋以来最年轻的建节封侯者。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首。

  岳母刺字竟然是后人杜撰?

  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的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岳飞刺字故事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 ........[详细]

精忠报国的岳飞
岳飞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中国各族人民的敬佩。其在出师北伐、壮志未酬的悲愤心情下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至今仍是令人士气振奋的佳作。
 
知识调查:
  【岳飞史实多是以讹传讹? 】 史学研究的特点,无非是其实证性,只有实证,才能客观,在客观的基础上,才能公正。史实本身是客观的存在,但成文的历史、文物之类却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各样背景的篡改和伪托。欲实证就离不开考证。考证是史学家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其要领之一即是祛伪求真。大致自上世纪“古史辨”的讨论开展以来,这已成为现代史学的浅显道理和共识。只消看一下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的弄虚作假,包括伪科学的炮制,即可知分辨真伪,势在必行,否则就谈不上科学研究。 岳飞作为一个辉耀千古的爱国英雄、历史伟人,加之其令人痛愤的悲剧人生,受到中华子孙的世代敬仰和缅怀,是理所当然的。但出于人们敬仰的好心,也出现了愈来愈多、代代追加的传奇和遗物,并且以讹传讹,辨不胜辨,在许多中国人的心目中,反而弄假成真。在治史者看来,将其真实历史与传奇、伪物加以区分,这当然是科学地了解和研究岳飞的基础。 譬如“还我河山”题字,已经传布甚广。特别是我的老师张政烺先生在《岳飞“还我河山”拓本辨伪》一文中作了令人叫绝的考证,说明此四字实出民国八年(公元1919)的童世亨《中国形势一览图》增修十四版,其伪托固然是出于爱国激情。人们应当注意张先生如下的一段话:“我曾见过古往今来著录石刻文字的书无数,和碑帖铺打交道已五十年,所见拓本成千上万,内中曾见伪造的岳飞书《前后出师表》的各地刻本。但是没有岳飞‘还我河山’四字的拓本。
【岳飞竟然是最早的炒作产物?】 然而也许还有人对于在清人作品中转引宋人著述表示怀疑,似有必要谈一点个人的读书经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对于明人,特别是明初尚能见到大量今人见不到的宋籍,是毫不怀疑的,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永乐大典》残本。但也有一种错误印象,似乎清人所能见到的宋籍,今人就都能见到。但随着一些研究工作的进行,此种错误印象必然得到纠正。清丁传靖所辑录的《宋人轶事汇编》自然是治宋史者不时翻阅的书,但按照史料原始性的原则,此书一般不能作史料引证,只能提供线索,再查宋人的原始记录。我见到此书卷3引元代的李有《古杭杂记》,有一首讽刺宋高宗养鸽的小诗,不料查阅了今存《古杭杂记》的各种版本,竟皆无此诗,故最后在《荒淫无道宋高宗》一书定稿时,只能在第148页注中标明引自《宋人轶事汇编》。由此可见,在明清载籍中转引宋人著述,也应是扩大宋代史料搜索范围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 赵构为保皇位和江山太平 不得不杀岳飞?】 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风波亭杀害民族英雄岳飞父子,似乎已成定论。所以,西子湖畔岳飞墓对面,铸有秦桧、王氏夫妇跪地的铁人,任人唾骂。但后人在斥骂秦桧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疑问。秦桧虽为宰相,位高权重,但他能将一位声名显赫,官至太尉、少保兼黄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在前线率兵作战的大将随意召回,并罗织罪名予以杀害吗?如果没有皇帝的授意,恐怕他不敢、也不能胆大妄为,杀害岳飞。 南宋词人张元干于岳飞被害当年,就在《贺新郎》词中写出“天意从来高难问,况人情老易悲难诉”的句子,暗示至高无上的皇帝,其内心深处的想法,一般人是难以窥测的。叶绍翁在七律《题岳王墓》中也说:“万古知心只老天,英雄堪恨复堪怜。”欲说还休,难以明言。只有改朝换代四百年以后,明代文征明才以一阕《满江红》,把风波亭冤案这层窗户纸戳破。 ?文征明的《满江红》为:“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岂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又堪悲,风波狱。岂不念,封疆蹙!岂不念,徽钦辱!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 [详文]
  【 青山有幸埋忠骨 岳飞死后尸体“越城而走”之谜 】 在民间传说中,杭州众安桥下也曾被认为是岳飞遗骨所葬之处。此地是南宋临安城中比较繁华的地方,紧靠御街。清朝道光十三年(1833年),杭州府司狱吴廷康,正式确定此地为岳飞葬地。且筹集大量银两,营建岳飞墓、岳飞庙,又刊印了《岳忠武王初瘗》,在当时影响颇大。但是,宋代众安桥一带南有北瓦,东有御街,北面则面临着钱塘路,都是繁华的街市,而且在众安桥西不远的地方,有军队驻守,如果有人在这里掩埋、植树、立碑,守军不可能不知道。再者,宋时的临安城远比现在的杭州城小,根据史料记载,隗顺背着岳飞的尸体“越城”而走,众安桥在城内,如果真是初葬在这里,就不存在越城的说法。因此,岳飞的遗骨埋葬在杭州西子湖畔栖霞岭证据更为充足,也更为普遍被人民接受。 岳飞墓几经修葺,现在的岳飞墓阙是1979年整修时按南宋建筑风格设计的,墓道两旁陈列的石虎、石羊、石马和石翁仲,是明代的遗物。墓阙下有四个铁铸人像,反剪双手,面墓而跪,即陷害岳飞的泰桧、王氏、张俊、万俟呙四人。跪像背后墓阙上有楹云:“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 [详文]
  【 岳飞之死中的千古疑案:莫须有究竟是什么意思?】 岳飞之死是早有结论的冤案,然而加给他的罪名“莫须有”这三个字的含义,却成了千古疑案。 一年前,本版曾刊发文章,作者认为“莫须有”是“一定有”的意思(参见2009年3月23日历史纵横版)。今日本版再论莫须有,此文梳理了对这个词的各种解释,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以此就教于读者。 《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爱国名将岳飞忠心耿耿路人皆知,这“莫须有”作为岳飞的罪名,顺理成章地成为后世人们遭受不白之冤的代名词。但关于这三个词的真实含义历来争议颇多,有着多种解释。 这是目前主流的看法,《辞源》持此观点。或许有,有一种推测的成分,含糊其辞,对一位高官采取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自然不能服人,所以更加凸显了岳飞的冤屈。但这种解释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首先:岳飞是有罪名的,而且罪名很明确,当时受秦桧指使,奸臣万俟卨诬陷岳飞主要的罪名有: “飞尝自言'己与太祖皆三十岁建节'”,“受诏不救淮西罪”,“令张宪虚申警报.......[详文]
  【 揭秘一代名将的悲惨命运:岳飞为何必须死 】 说岳飞必须死,并不意味着赵构与秦桧合谋冤杀岳飞是可以原谅的;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令人寒心的一桩罪行。事实上,从世界范围来看,任何一个民族的历史上,只要曾经发生过一次这样的罪恶,就值得这个民族永远反省自己所拥有过的那份政治遗产。 公元1127年,岳飞二十四岁,时任东京留守司七品统制,用现代语言描述,大约相当于帝国首都留守军事管制委员会下属部队的团职军官。十五年后,公元1142年初,岳飞被杀死在帝国临时首都临安,就是今天的杭州,时年三十九岁。 ?据说,有一本以岳飞的名义撰写的军事著作,名叫《武穆遗书》;是一本可以让人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事圣经。在中国的传奇文学中,为了得到这本书,江湖上的各种人物展开了令人眼花缭乱的争斗,掀起一阵阵血雨腥风。最后,终于由代表正义的一方得到了它,并通过学习它,将邪恶势力一网打尽。 在南宋初年的“中兴四将”里,岳飞出身农家,年纪最轻,资历最浅。他比张俊小十七岁,比刘光世和韩世忠小十四岁。1129年,就是建炎三年,平定护卫亲军叛乱时,韩世忠与张俊已经官拜节度使,成为 ....... [详文]
  【 从秦桧遗嘱《遗表》讲述历史上被误解的秦桧 】 1127年汴京沦陷时,他在当时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与江苏省的南京市有别)登基做皇帝,改元“建炎”。期间赵构被金兵追杀,一度在海上飘泊,至绍兴元年(1131年)正式定都于临安(今浙江杭州)。民间有传说“泥马渡康王”。在位初期因为动乱,起用主战派李纲、岳飞等等。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重用主和派的黄潜善、汪伯彦、秦桧等人,并处死岳飞、罢免李纲、韩世忠等等。 由于当时金国已经占领了中国北方的大部分领土,宋高宗授意丞相秦桧和金议和,签定绍兴和议,以称臣赔款为代价,取回一部分实际上由金控制的领土,迎回宋钦宗(后来金未放钦宗)。宋金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为界。宋高宗仅有一亲生之子赵旉,早夭。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以“倦勤”想多休养为由,禅位于太子赵眘,是为宋孝宗。 从高宗禅位看,他并不贪恋皇位,而岳飞屡劝没有子嗣的宋高宗立嗣,为高宗所忌,最后以“莫须有”罪名杀死岳飞。从这个罪名看,按当时宋朝的法律,岳飞确实该杀。 莫须有,南宋时期中古汉语的口语,历史学家李傲的解释是“难道没有吗?”,后来为了包装岳飞这个明星,莫须有被文人解释成了凭空捏造....... [详文]
 

本期专题设计:肖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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