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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由“酷吏”侦破的凶杀案(3)

2016-11-11 16:01:51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不般配”的凶刀

李兴断的这起案件,很像《折狱龟鉴》中记录的“刘崇龟换刀”的故事,刘崇龟是唐朝政治家,以足智多谋、擅长折狱而闻名。他在镇守南海时遇到这样一桩案件,有个富二代泊船江岸,见一大户人家的门口,有一美女倚门而立,姿态风骚,富二代上去跟她调情,俩人眉来眼去的,定下了晚上从后门进入私会的约定。等夜深人静,美女听到后门有动静,兴高采烈地上去开门,谁知那是一个盗贼正在撬门,门突然打开,俩人来了个脸对脸,盗贼才不管你颜值高不高,一刀劈下,美人殒命。盗贼刚刚逃去,富二代来了,一脚踩在血泊里,又被尸体绊倒,“闻颈血声未已,觉有人卧地,径走至船,夜解维遁”。谁知他这一路逃跑,染着血的脚印等于是在指路,官府一查哪艘船原来停泊在渡口,马上就发现了“真凶”,将富二代抓捕归案,严刑拷打,富二代宁死不承认自己杀了人。

这时,刘崇龟参与了案件的审理,他发现犯罪现场留下的凶刀,乃是一把屠夫用的杀猪刀,这“武器装备”明显不符合富二代的属性,因为那种锦衣玉食的家伙,就算杀人也要用把宝剑什么的吧。他于是下令,说官府要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宴会,所有本地的屠夫全体集合,准备宰杀牲畜。等屠夫们集合了,他让他们留下自己的杀猪刀再走,然后悄悄把其中一口换成杀人的那口刀。第二天,屠夫们再来时,“诸人各认本刀”,只有一人指着那把杀人的刀说:这不是我的刀,而是某某的,刘崇龟立刻将杀人真凶抓来法办。

两起案件,都是因为奸情导致的谋杀,都曾经让无辜者蒙冤,也都因为办案者通过罪犯的“特征”而锁定真凶。可惜的是刘崇龟因为断案而成一代名臣,李兴却很快成为天牢死囚,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李兴在巡按陕西期间,围绕当时日益严峻的治安问题展开“严打”,杀死三十多人,被另外一位巡抚都御史韩文告了御状,《孝宗实录》中记载,孝宗“命锦衣卫官往械兴,至京下狱”,其后“上以兴酷暴”,让刑部议罪,定的是斩首,但英国公张懋率文武大臣上疏,说李兴确系酷吏,杀人太狠,但仔细核实,他杀死的那三十多人都是罪大恶极的凶犯,如果因此将李兴斩首,那些作奸犯科的人岂不是更加肆无忌惮了?弘治皇帝这才皇恩浩荡,“乃减兴死,杖之百,偕妻子戍宾州”。

就这样,一位性情“躁暴”却敢于仁事的“酷吏”退出了历史舞台,留下一大堆懂得和光同尘的大臣继续吃饱了混天黑……东晋西晋,两宋大明,亡国的原因当然多种多样,但至少有一个现象比较具备“同一性”,那就是兵临城下了,朝堂上的衮衮诸公,还是说的比做的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