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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铲除哪些恶俗政令(3)

2016-11-14 17:04:31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至1912年夏天,南京城中老百姓基本上剪掉了辫子,全国基本效仿南京,清朝统治者强加人民的枷锁被砸碎。

废缠足。缠足是束缚妇女的封建礼教,是强加给妇女的一种残忍的酷刑。深知封建恶俗残害妇女的孙中山,把妇女放足作为临时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3月11日下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指出,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内务部次长居正即根据孙中山指令下达内务部令,要求各省立即将已缠足者放开,未缠足者不许再缠。如有违抗命令者,无论官员家属一律予以重罚。命令下达后,各省遵令执行。自此,受世界讥讽的千年缠足恶俗,得到根本的改观,日臻革除。

改服饰。清代服饰,统一着长袍马褂。孙中山认为这是专制统治的象征,冠裳落后就是中华民族及其服饰文化的落后。他深刻地指出“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1895年孙中山发动第一次广州起义失败后赴日本在横滨“易西服”。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他说:“从前改朝换代,必改正朔、易服色。现在推倒专制政体,改建共和,与从前换代不同,必须学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1912年1月5日,孙中山为军士服装下达总统令:“军士衣帽,无论阶级,一律黄色,惟领章及袖口,则照阶级分为五色。”在《临时约法》中公布服制:“男子常一是西装,一是褂袍。”由此,长袍与西服并存,彻底摒弃了清代官袍以马蹄袖、厚底靴为标志服饰。

为推行服饰改革,孙中山吸收日本学生装优点加以改造,设计出新式的中国服———中山装。日本学生装为单立领,前门襟有9个扣子,上下4个明袋。孙中山将这种服装加以改造。改单立领为立翻领,前门襟为5个明扣,上下4个平贴袋,袋口加软盖,各加钉一纽扣,既美观又可防止袋中东西遗失。袖子与衣服分开裁剪,袖口钉纽扣3颗。这种式样比西装简洁、明快,既庄重,又精神。后来,世人对中山装作具有时代特色的解释:袖口的3颗纽扣象征孙中山首创的“三民主义”,4只口袋表示“国之四维”,前襟5个明扣代表“五权宪法”。中山装的裤子参照上衣改造为:前面开缝钉暗扣;左右各设一个大暗袋,平时手可插在袋中显得洒脱自如;前右部置小暗袋,可放手表等贵重小物品;裤腰打褶裤管翻边。

孙中山不仅是中山装的设计者,而且是中山装的推广人。在各种场合他以身作则着中山装,为民众示范,引领服饰改革潮流。不多时,中山装很快流行,成为官兵平民着装的时尚。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着西装的人多了,但是中山装魅力尤存,仍为中国男性服饰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出席某些国事或接见军队时着中山装,就是对中山装的肯定、继承和发扬。

禁刑讯。刑讯,是中国历代统治者对付犯人或一些无辜者的一种野蛮的逼供手段。从春秋战国的五马分尸到明清的鞭笞、体罚,无一不是以人体难以承受的痛苦手段来达到执政者的目的。孙中山认为残酷的刑讯以及不人道的体罚,是社会极端落后的表现,为开明社会所不齿,为万国所摒弃、所讥讽。孙中山认为清朝之所以灭亡,就是因为虐政所致,对此他深恶痛绝。在颁布的禁止刑讯的条律中孙中山强调:各级官署审理案件,不准再用苔杖枷号及其它不法刑具,罪犯应当受罚时,改鞭抽上枷为课以罚金或拘留。

改称呼。称呼,虽然是人际交往中的一个形式,但是在封建王朝时代反映的是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人身依附关系与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这样的形式和制度,与孙中山崇尚的自由、平等、博爱观念是格格不入的。他就任大总统后一直注意政府官员之间、官民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称谓。在任时他以大总统名义饬令内务部下文通告全国: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孙中山下令:各官府人员之间均以官职相称呼,不得再称大人、小人、主人、奴才。民间普通称呼为先生或君,一律不得沿用前清官府的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