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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盐商与曾国藩(6)

2016-10-02 10:10:01      参与评论()人

上述两种“行述”,都出自程桓生后人之手。从中可见,程桓生一家世代从事淮盐经营,他的姻娅之戚鲍氏、郑氏,亦即歙县西乡的棠樾鲍氏和郑村郑氏,而这些人所属的家族,皆是明清时代两淮盐商中的总商家族。程桓生出生于扬州南河下的康山一带(这一带在盛清时代为徽商巨子的聚居地——也就是著名的扬州河下盐商社区),这显然与程希辕及其先辈的盐务贸易密切相关。从两种“行述”来看,道光年间的盐政改革,曾使槐塘程氏一度中衰。此后,家道中落的程桓生,先后师事婺源程烈光、当涂夏炘、歙县程可山等人,后在歙县棠樾鲍氏家中充当塾师。其后,学而优则仕,逐渐步入宦途。在此过程中,他与曾国藩的渊源颇深。

作为曾国藩重要的幕僚,程桓生在幕府中赞襄军务,经常与之长谈,为后者出谋划策。从曾国藩的日记、书信等来看,在曾氏重新订立两淮盐政章程的过程中,程桓生起了相当不小的作用。同治二年(1863年)十月二十四日,曾国藩在《加程桓生片》中写道:

……楚岸章程、中路安徽章程皆已发刻,即日寄至尊处阅核。西岸章程究尚有不妥之处否?牙厘章程有甚不便民者否?如有所闻,望随时函示。仆于理财一道,实不得要领也。再问尚斋仁弟台安!

程桓生字尚斋,故曾国藩称之为“尚斋仁弟”。在当时,安徽被称为“中路”,故前引程希辕致方性存信函中,有“本小可办中路”的说法,指的便是安徽的淮盐运销。另外,十二月十七日,曾国藩又有《加程桓生片》,其中提及:

……盐务新章,赞者颇多。然国藩于鹾政究系外行,如有差误,祈详告我。再问尚斋仁弟台安。

显然,在盐政规章的制订过程中,曾国藩对盐商世家出身的程桓生颇为倚重。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在光绪《两淮盐法志》中有更多的例子,毋需赘述。

此外,从曾国藩重建两淮盐政制度之初,程桓生就负责江西口岸的淮盐督销,并曾于同治五年(1866年)和光绪十年(1884年)两度出任两淮盐运使,先后担任盐务官员长达二十余年。对此,我们不妨概述一下他的盐务生涯简历:

同治三年——同治四年,主持江西督销局;

同治五年——同治六年,担任两淮盐运使;

同治七年——光绪九年,主持湖北督销局;

光绪十年——光绪十三年,担任两淮盐运使。

请注意,从前面所引《清实录》的记载来看,同治三年(1863年),程桓生在江西督销局任内,曾遭到他人的举报,说他假公济私。后来,由江西巡抚沈葆桢派人督查此事,最后不了了之。对此,刊本《行述》也指出,在此过程中,曾国藩不遗余力地担保他过关。也就在此后一年,他就离开江西督销局,被任命为两淮盐运使。可见,此次弹劾的结果,程桓生不仅安然无恙,官照做,而且越做越大,家里人的盐业也照常经营。程桓生的父亲程希辕,在太平天国之前即从事两淮盐业,其人老死之后,程桓生让他弟弟程朴生继承父业,一官一商,相得益彰。程朴生曾在江西吉水、龙泉、乐安、分宜等县做官。太平军兴之后,泰州成为两淮盐运的重要枢纽。同治二年(1863年)八月,曾国藩在泰州设立招商公所。根据文献记载,程朴生辞官后也就侨寓泰州,与当地文人诗酒唱和。在觥筹交错的背后,我们不难看到其人从事淮盐经营的痕迹。

其实,类似于此的政商一体现象并不少见。晚清时期,另一位祖籍徽州的两淮盐运使方浚颐,也与歙县北乡许村的商人世代合作经营扬州盐业,赚了相当多的钱。关于这一点,在1928年的另一位盐商行述(《训导许静夫先生家状》)中,有着相当详细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