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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有权利颠覆传统吗?(2)

2016-10-17 10:10:17  东方早报    参与评论()人

我所以要用如此长的篇幅来介绍这套标准叙事,是因为它的影响力实在太大了。它把新文化运动演绎成一个单线发展的必然过程。面对中国文化传统后来几乎完全消失在中国大陆的严重局面,还有很多人至今以为这都是新文化运动惹的祸,是它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在1910年代的断裂。但对新文化运动的这种简单化的定位不一定与历史真实相符。只要看一看“五四”之后对“礼义廉耻”的提倡一直在持续,看一看当日依然有人在标榜“理学名臣”曾国藩的家书和全集,看一看直到在1930年代前后从中国现代文化的黄金时代涌现出来的一大批直到今日仍被我们认作各学术领域中的大师的学者,我们就无法否认,新文化运动在对传统文化进行清理,并使它与现代文化互相接轨和融合方面,取得过极其重大的成就。

反过来检视有关“五四”的上述标准叙事,就不难发现它与新文化运动的实际状况之间存在很重要的差异。实际情况是,在新文化运动中曾有各种五花八门的主张并存,并在它们之间互相争执、互相牵制。例如与《新青年》几乎同时存在的,就有《太平洋》杂志。其核心成员是被鲁迅批评为“东吉祥派正人君子”的“有点相当学识的自由主义者”。《太平洋》的倾向完全不一样,所以它批评《新青年》“议论激昂,态度刚愎”。可见对上述标准叙事有必要做进一步反省。

新文化运动并不是最偏激主张的一花独放。而恰恰是在各种流派、各种不同主张并存的条件下,激烈主张中有道理的部分才能最充分地发挥其积极意义。表达自由、允许各种意见存在,并允许它们展开争论的舆论环境,可以防范和降低人们认识上不可避免的偏激所可能造成的危害。

“五四”新文化运动不是只有一个继承者,而是起码有两个,或者更多的继承者。1930年代及其前后中国现代文化的复兴正可以看作是前期新文化运动的后续发展。

“五四”标准叙事所反映的,与其说是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史的全貌或真实面貌,不如说是叙事者自身的文化选择、思想倾向和政治立场。是叙事者把合法性完全赋予了新文化运动中最激进的那一派。叙事者自己选择和认可的,显然就是新文化运动最激进的那种颠覆传统的态度。就思想倾向而言,这个叙事始终在追寻一种终极原因、终极动力、终极答案,一劳永逸、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最终解决方案,以及综合体现了终极原因、终极答案和最终解决方案的终极真理。

这一套叙事还体现出严重的文化宿命论色彩。把中国之所以落后的终极的、根本的原因归结到传统文化,意味着文化传统的毁灭不但是应当的,而且还是必须的。因为它是阻碍社会进步的总根子。实现进步,于是成为摧毁传统的基本理由。只要以进步的名义,人们就拥有了颠覆传统的神圣权利和全部合法性。

标准叙事就这样很快走完了从文化宿命论到全盘否定自身文化传统的文化虚无主义的立场转变,同时也从对文化功能的过高估计(即把它看作解决一切问题的总根子)走向完全忽略文化在社会变迁中应有功能的另一极端——这种功能其实更经常地体现于它带保守性的一面,即在变革时代用它去锚定那个社会和文化内部的良性结构或集体约束,使社会不至于完全失序。

反映在上述叙事中的线性进化历史观,来源于启蒙时代的科学技术进步论和道德进步论,经过概念化的综合、提升和加工,最终呈现为五种社会形态的进化发展论模式。伊懋可曾说,从线性进化历史观指导下的近现代中国史叙事中,可以看见一种对中国文化传统的“双重拒绝”态度:先是以激进启蒙主义反对后期儒家的意识形态,但在标准叙事者看来,前期新文化运动中的这种反传统立场非但不过分,而且还不够激进,它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软弱性;所以还需要以“十月革命一声炮响”带给我们的苏俄式列宁主义来反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不彻底性”。“五四”运动因此为中国革命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