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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有权利颠覆传统吗?(3)

2016-10-17 10:10:17  东方早报    参与评论()人

因此我们也许可以说,标准叙事所呈现的历史宿命,其实是根据后见之明去倒溯历史的结果。

进步有权利颠覆传统的观念也明显支配了我们如何看待从春秋到战国的时代精神转变问题。古人很准确地用“礼崩乐坏”来描写这一转变。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种“礼崩乐坏”呢?标准叙事告诉我们,那是一个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到上层建筑都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西周以来延续几百年的制度体系,连同与它相匹配的贵族文化,都不可避免地陷入急剧瓦解的局面。“礼崩乐坏”的主旋律,是新兴的社会力量挑战和战胜腐朽的贵族势力及其文化,从而推动历史的进步。因此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肯定和欢迎这一大变局。

令人吃惊的是,这种见解与直到二十世纪上半叶为止的几乎全部带有儒家倾向的中国知识人的普遍观点正相反对!顾炎武把上述转变看作是从尊礼重信退向追求力与诈的堕落。钱穆则用三个“极”来形容直到春秋前期为止的时代风气,他说:春秋文化“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那时候人的“识解之渊博,人格之完备,嘉言懿行,可资后代敬慕者,到处可见”。至于战国年代,“浮现在上层政治的,只是些杀伐战争,诡谲欺骗,粗糙暴戾,代表没落的贵族”。他称赞春秋的战争是“艺术化的战争”。

艺术化的战争开始让位于不遵礼法的杀戮比赛,或许可以把宋襄公因墨守旧规而战败的“泓之役”当作标志性事件。他认为哪怕是做亡国之人,也应当遵守不对尚未完成布阵的敌方发动进攻的礼的规则。《淮南子》评论说,宋襄公的行为“于古为义,于今为笑”。一笑就一直笑到现代。宋襄公因此成为“蠢猪式的仁义”的典型。顾炎武又用“车战废而首功兴矣”八个字,表达出他对战国时期军事搏杀之残酷性的慨叹。那时车战变成步战加骑战。战争变得越来越旷日持久,越来越以歼灭敌方有生力量为唯一目标。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大规模坑杀降卒的行为就发生在那时。战争行为变成全国性的总动员,双方投入的总兵力常达数十、上百万。军事规则迅速变成压倒一切的规则。

钱穆所谓“诡谲欺骗,粗糙暴戾”之尤甚者,非法家学派莫属,这一学派却是被标准叙事的进步观所肯定的重要对象。

法家的基本治国原则有两条。一条是尊君任法,但任法是为尊君服务的,所以必须屈从于尊君。结果只能如萧公权指出过的,终而导致“君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另一条是以刑赏促耕战。看来很全面,既有耕也有战。但发展农业是为了有更大的国力打仗,基本是军国主义的一套。既有赏也有刑,好像也很公平。但其实是重刑不重赏。因为只要以重刑恐吓弹压,人民不敢为非,那就可以做到“一国皆善”;既然推行重刑就能强迫“一国皆善”,赏也就不必要了。故曰“是不赏而民善”。商鞅问案一日,渭水尽赤;采用韩非主张的秦国,路人相视,竟然都是刑余之人。这是用恐怖政治来制服人民,将他们绑架在军国主义的战车之上。

对官员使用的是收买政策。韩非公然把君臣关系说成是“市”,也就是交换关系,在另一处他甚至直接比之于买卖关系。他声称,君主只有掌握交换的主动权而使臣下不得不尽力,他的地位才能安全;君主如果依赖臣下的爱来维持自己的统治,啊呀,那就十分危险了!在法家的著作里,你读不到对信任、诚实、爱、同情、道德、良知和伦理正当性的任何赞同;人与人之间只存在利益争夺、利益交换或利益瓜分的阴险算计。现在仍有人把法家学说视为中国的“原生文明”,“是中国文明的正源”,是当代中国“继续前进的根基”。因此,他们倡言发扬“大秦帝国”的“大争”与“血气”、它的“虎狼精神”,主张“高高越过两千年的文明对峙期,直接与我们的原生文明时代(也就是秦帝国时代)实现精神对接”,藉以在今天实现“中国原生文明的光荣与梦想”。法家理论的出现,比马基雅维利要早将近两千年。但是在我们对法家备加赞扬时,马基雅维利却被列奥·施特劳斯谴责为“邪恶的教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