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从筐里被翻倒出来,置于将要行刑之处时,都瘫软在地。罪犯身后的人立刻将他们架为跪姿,接下来是执行斩刑:
罪犯没戴枷锁,只是跪着,脸与地面平行,如此一来,脖子就暴露出来,处于水平位置。他的双手在背后交叉捆绑着,被身后的人抓住,那人命令他们向上挺,达到合适角度。有时会出现——尽管极少见——罪犯始终向后仰脖的情形,这时候,会有另一个助手走到前面,手抓长辫(一般情况是在罪犯头上盘个结),将罪犯的头拉至水平位置。
33名罪犯跪成多排,头朝南,正对着密迪乐他们站立的方向。最前面的一个,离他们只有约4米半远。接下来是两人一排,再后来每排四五人不等。最后一个——即第34个——是首犯,他是匪帮头目,绑在十字形木架上。
刽子手使用的刀,仅约3英尺长(91.4厘米),包括6英寸(15厘米)的刀把,刀把处的刀刃不超过1.5英寸(3.8厘米),稍微弯曲,渐细直至刀尖。刀并不厚,而且很短,绝不是中国武职官员所佩戴的那种厚重军刀。刽子手都是从军队中抽调的,事实上他们的长官经常要求这些手下,让他们的新刀“见血”;这称为“开口”,据信会赋予这一武器以某种杀人的力量。
刽子手上衣袖子挽着,站在首犯旁边。他体格健壮,中等身材,看起来精力旺盛,外表没有一丝通常人们所想象的凶残或蛮横,反而是眉目清秀,透着聪明劲儿。他站在那里,眼睛盯着距离最近的那位监刑的低级武官,只要后者一声令下“办!”他就会猛然上前动手。
他两腿牢牢分开站立,握着刀,在跪着的罪犯脖子上方约1英尺(30厘米)的地方停留片刻,为的是瞄准脖子上的一个关节儿。接着,他向罪犯厉声喝道:“别动!”将刀向上举起,与自己的头同高,两臂全力急速向下——当刀接触罪犯脖子时,他的身体直着向下成蹲马步的姿势,以增加力量。可能由于紧张或是别的什么原因,刽子手未能成功将第一个罪犯的头彻底砍去,头与尸体一起倒地后,五官还动了一会儿,扭曲着,令人骇然。
再往后,他从不来第二刀,受刑者的头不会与脖子相连,甚至一块皮也没有,彻底断开了。
刽子手快速地进行他那可怖的工作。他显得有些兴奋了,在使用了两三下后,就扔掉一把刀,抓起助手已备好的一把新刀,接着冲到下一个刀下鬼的身旁。
据密迪乐的估计,刽子手一口气砍下那33个脑袋,总用时不超过3分钟。
“灯心草”与“杀千刀”
“这种场景,除非有极重要的特别原因,是没有什么人愿意目睹第二次的。”
这33名罪犯斩首后,还是这个刽子手,用鬼头刀继续对十字形木架上的首犯动手。首犯赤裸上身,只穿了一件肥大的裤衩,他也是中等身材,体格强壮,四十来岁的样子,离密迪乐他们约30米远:
他的侧面朝向我们,前额上有两个刀口,他被切掉左乳房并割下了大腿前面的肉,但我们不能看到整个恐怖的行刑过程。从第一刀到尸体自十字形木架上卸下并被砍掉脑袋,总共约四五分钟。
凌迟犯人时,没有谁拦住密迪乐等人上前看个究竟, 但他们的好奇心,尚不足以战胜要“跨过一些死尸和过一滩滩的人血”的恐惧,现场那些仍然上下起伏的胸脯和颤抖的四肢,还有残余的呻吟声,足以令他们望而却步。
在整个行刑过程中,密迪乐还不无惊讶地注意到:
我们站着的地方,没有听到一声叫喊;我还可以补充一句,33人被处斩时,没有一人在刽子手走近时,挣扎或惊呼。……第一具尸体刚倒下,旁边就有一个人厚着脸皮,摆着马步姿势,用一束草在血中浸蘸。吸满血后,他小心地把草放在一堆陶器上,接下来开始浸蘸另一束。这种浸满血的灯心草,被中国人用作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