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养狗之风很盛,吃狗肉的风气也最盛。但从隋唐开始,在北方中原地区,食狗之风逐渐衰弱,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受到从异域传入的伊斯兰教和佛教的影响而有了食狗的禁忌,以及羊与猪的养殖业得到发展,狗肉已经不是首选了。总之到了这一时期,上层人士开始拒绝食狗,下层的普通民众即便仍然食用,狗肉的地位却也下降了,不再出现在正式的宴席上。在肉食资源之中,狗肉的档次本就不及牛羊,这一点从“挂羊头卖狗肉”之类的成语中便可得知。所以,尽管民间保留了一些食狗之俗以及狗肉滋补味美的说法,但是中国人吃狗,归根到底还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正是基于这样的选择顺序,到了肉食资源丰富的今天,食狗现象已经很不普遍了。同时,作为宠物的狗对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重要,它们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家庭成员,被赋予人类的品质与情感,甚至正在超越“伴侣动物”本身而成为人的“动物伴侣”。从家畜文化进入宠物文化之后,一套新的动物伦理以及动物保护的行为实践体系正在建构起来。从“抵制狗肉节”、“批评街头虐狗”、“停止动物马戏表演”等议题在社会公众视野里一次次热议的过程中,我们便可以发现当下民众对于动物保护这一观念的日渐自觉。
还有一点对于我们看待一个社会中的动物文化也很重要,那就是狗被赋予什么样的人格化品质?答案分两方面,忠诚、友好是其一;同时,由于狗好养活,给一口饭吃就能跟着人一辈子,所以狗还被认为是卑微乃至低贱的。于是,狗就这样进入到人们自谦自贱的表达之中。
在旧时,人们以犬来谦称,比如对人说“我的儿子”,就会用“犬子”这样的表达;民间给小孩儿取小名,也喜欢带上“狗”的字眼,比如“狗蛋”、“二狗”之类,称为“贱名”,意思是希望小孩儿像狗一样好养活,健康平安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