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的“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近4年来文化部、教育部大力推行的研培制度,自2015年至今,全国参与高校共计举办研培班590余期,培训学员2.5万人次,加上各地组织开展的延伸培训,共计覆盖传承人群7.1万人次。通过非遗保护与现代教育的跨领域融合,按“强基础、增学养、拓眼界”培养原则,使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产品设计、制作能力、市场意识逐渐增强,一批优秀学员成为各地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不断涌现“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现象,探索出一条“活态传承的新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在管理办法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采用了“动态管理制度”,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实施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奖惩分明:建设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重点支持;因保护不力使文化生态遭到破坏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
突出整体性保护
“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2010年文化部批准在晋中、太原、吕梁三市19个县(区、市)建立的,文化区域概念上被泛指为“大晋中”。其文化具有历史典型性、资源多样性、遗存传承性,在中华民族文化格局中占有突出地位,是华夏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和重要组成部分。
徽州“一府六县”,是徽州文化孕育和发展的主要空间。“徽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跨安徽和江西两省,在“徽州文化圈”涉及的地缘范围,开展以非遗保护为主、全面的整体性保护工作。
打破条块分割障碍,突破行政区域界限,以开放性、系统性思维建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区”,突出了“整体性”保护的概念。《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在“总则”中开宗明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现在,越来越多人开始追求精神层面的的事物,这部分人他们要求产品要有文化底蕴,要有收藏价值,他们更期待健康和品味的生活方式,品茗,收藏,成为了他们日常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