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人分餐进食,一般都是席地而坐,面前摆着一张低矮的小食案,案上放着轻巧的食具,重而大的器具直接放在席子外的地上。后来说的“筵席”,正是这古老分餐制的一个写照。《后汉书·逸民传》记隐士梁鸿受业于太学,还乡娶妻孟光,夫妻二人后来转徙吴郡(今苏州),为人帮工。梁鸿每当打工回来,孟光为他准备好食物,并将食案举至额前,捧到丈夫面前,以示敬重。孟光的举案齐眉,成了夫妻相敬如宾的千古佳传。又据《汉书·外戚传》说:“许后朝皇太后,亲奉案上食。”因为食案不大不重,一般只限一人使用,所以妇人也能轻而易举。
我们更可以由考古发现的实物资料和绘画资料,看到古代分餐制的真实场景。在汉墓壁画、画像石和画像砖上,经常可以看到席地而坐、一人一案的宴饮场面,却看不到许多人围坐在一起狼吞虎咽的场景。低矮的食案是适应席地而坐的习惯而设计的,从战国到汉代的墓葬中,出土了不少实物,以木质的为多,常常饰有漂亮的漆绘图案。汉代呈送食物使用一种案盘,或圆或方,有实物出土,也有画像石描绘出的图像。
以小食案进食的方式,至迟在龙山文化时期便已发明。考古已经发掘到公元前2500年时的木案实物。
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发现了一些用于饮食的木案。木案平面多为长方形或圆角长方形,长约1米,宽约30厘米;案下三面有木条做成的支架,高仅15厘米左右;木案通涂红彩,有的还用白色绘出边框图案。木案出土时都放置在死者棺前,案上还放有酒具多种,有杯、觚和用于温酒的斝(音“甲”——编者注)。稍小一些的墓,棺前放的不是木案,而是一块长50厘米的厚木板,板上照例也摆上酒器。陶寺还发现了与木案形状相近的木俎,略小于木案,俎上放有石刀、猪排或猪蹄、猪肘,这是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最早的一套厨房用具实物。木俎最高不过25厘米,可以想见当时长于烹调的主妇们,操作时一定也坐在地上。汉代厨人仍是以这个方式作业,出土的许多庖厨陶俑全是蹲坐地上,面前摆着低矮的俎案,俎上堆满了生鲜食料。
今日谷雨,这是二十四节气的第六个节气,是春天的最后一个节气,也是一个物候、时令与稼穑农事紧密对应的节气。“三月中,自雨水后,土膏脉动,今又雨其谷于水也。盖谷以此时播种,自下而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