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职守”乃是被德国人所看重的优秀品质,而在这里伦茨对此进行了深刻而睿智的思考,提出独到而尖锐的见解。战后大家都在为自己辩解。认为罪责是纳粹的,普通民众只是职责所在,不得不尽责而已。无条件顺从上面的指示乃是天经地义的义务和职责。“只要柏林下达命令,也就够了”,“要是每件事儿都要问其后果,还能干成事儿吗?!”大家都在“忠于职守”的保护伞下,来个金蝉脱壳,成就了自己的“清白之身”。这种奴性的顺从和盲从也正是纳粹极权得以存在和犯下反人类的滔天大罪的前提和条件。恶是一种合力,造成恶的洪流的,不仅仅是少数的引领者,沉默、麻木的大多数也混杂其间。被动作恶和指挥作恶一样,都是在恶的浊流中。伦茨以长篇小说的形式批判了德国人盲目地“忠于职守”的传统,而伯尔在名为《命令和责任》的政论中则用更为明确的语言,对其进行了无情的鞭打。
阿道夫·艾希曼,这个死硬的纳粹分子被推上了管理死亡的位子,在他手下死亡的犹太人有五六百万,相当于汉堡市的人口。在第三帝国行将崩溃之际,艾希曼曾说,他将笑着跳进坟墓,因为他欠六百万条人命,而这将使他心满意足。战争结束后,他从美国拘留营中逃出。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960年以色列特工在阿根廷又将其抓获,押回耶路撒冷,交付法庭审判。这次审判举世瞩目,伯尔挥笔写就《命令与责任》一文。其中写道:“艾希曼是奉命行事的,而命令一词将在法庭上十分频繁地从他口中冒出。他执行命令,传达命令,而脏手的活儿则有数不清的侦探和刽子手替他完成。”(宋健飞译,引自《伯尔文论》,黄凤祝、袁志英、维克多·伯尔编)几年后,伯尔在《法兰克福讲座》中写道:“执行命令,从来没有出于狂热或者仇恨,也就只是执行命令:破坏睦邻关系,破坏信任,破坏信仰。每一次杀害,每一顿暴打,每一次脚踢,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执行命令。”伯尔在这里话锋一转,“然而很多命令并没有被执行,没有去开枪,没有去爆炸,没有去放火……正因为如此,许多人才死里逃生,城市和桥梁才免遭摧毁”。伯尔得出结论说:“违抗命令不愧是光荣的过失”;“艾希曼在一个拒绝服从命令属于高尚品德的时代扮演了服从命令的角色。”
西吉为何受到教养的惩罚?全都源自他父亲的作为。放大来说,战后年轻一代身上的负荷,也都是来自父辈“作的孽”,父债子还,“因果报应”,丝毫不爽。在这里,作者是在暗示,西吉一代虽然无辜, 可他们无法摆脱上一代一桩桩令人发指的罪行所带来的梦魇。他们有责任弄清事情的真相原委,他们有责任怀疑、诘问、质问、盘问上一代。这里所呈现的代际冲突远远超越了心理抑或文化学的阐释模式。不难看出,伦茨是在要求全民族来个大检讨。这不暗合了全民都应参与的克服、战胜、清算、了断过去的行动吗?
对战争的反思,在伦茨的创作中是一以贯之的。短篇小说《淡漠的人》就是典型的例子,笔者曾将其译成中文。一个芬兰人用高价租借“我”家的煤气灶,“我”也知道,他想用煤气自杀,可“我”没有加以劝阻,并立即抽身溜走,拿着那六十马克的租金与妻子逍遥去也。这种对人的生死命运的漠不关心的态度,是在战时养成的,并延续至战后。“我”没有出现在死亡现场,芬兰人不是他杀,更不是“我”杀的,他是自杀的,他的死和“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可在作者看来,“我”绝对是这次谋杀的参与者。一些其他人也不能置身事外,因为“我看出,在他的事务中我不是他所找的第一个人”。这在暗示,芬兰人不止光顾一家的灶间,其他人都拒绝了他的要求。很显然,拒绝者并非出于对他的关切,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想招惹麻烦。否则就会劝导他,宽慰他,真正伸出援助之手,打消他的自杀念头。